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 广西阳朔国土局原局长被收监

2014-07-09 15:30:05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社南宁电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通报,广西阳朔县“被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离监管,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已被收监。

近日,一条题为《广西阳朔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的帖子在网络持续引发关注。根据网帖,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在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判决后,石宝春并没有被送进监狱。在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石宝春不仅开车往来于桂林、阳朔之间,还前往柳州、河池、南宁、广州等地,甚至乘飞机前往山东和四川等地。这则网帖在多个互联网论坛出现,发帖者还贴出了石宝春在各地住宿宾馆的名称。

在中央严查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背景下,石宝春暂予监外执行是否合规以及为何能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四处走动,不少网民质疑是否存在司法腐败,应有调查回应。

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媒体报道称‘广西阳朔原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的情况,我院高度重视,要求七星区人民法院依法核查。经七星区人民法院核查,罪犯石宝春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离监管,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于2014年7月7日决定对罪犯石宝春收监。”

至于石宝春被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后是否坐过牢?根据法院作出的暂予监外执行的裁定,有关部门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对其进行监狱外监督管理?石宝春在监外执行期间曾离开桂林到外地甚至是出省“旅游”情况是否属实?有关部门对此是否及时掌握情况并予以了纠正?网络曝光后石宝春被带到医院作病情检查结果如何?判决中涉及的17万元赃款依法追缴进展如何等问题,有关部门目前没有正面向新闻媒体通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