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电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通报,广西阳朔县“被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离监管,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已被收监。 近日,一条题为《广西阳朔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的帖子在网络持续引发关注。根据网帖,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在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判决后,石宝春并没有被送进监狱。在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石宝春不仅开车往来于桂林、阳朔之间,还前往柳州、河池、南宁、广州等地,甚至乘飞机前往山东和四川等地。这则网帖在多个互联网论坛出现,发帖者还贴出了石宝春在各地住宿宾馆的名称。 在中央严查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背景下,石宝春暂予监外执行是否合规以及为何能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四处走动,不少网民质疑是否存在司法腐败,应有调查回应。 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媒体报道称‘广西阳朔原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的情况,我院高度重视,要求七星区人民法院依法核查。经七星区人民法院核查,罪犯石宝春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离监管,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于2014年7月7日决定对罪犯石宝春收监。” 至于石宝春被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后是否坐过牢?根据法院作出的暂予监外执行的裁定,有关部门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对其进行监狱外监督管理?石宝春在监外执行期间曾离开桂林到外地甚至是出省“旅游”情况是否属实?有关部门对此是否及时掌握情况并予以了纠正?网络曝光后石宝春被带到医院作病情检查结果如何?判决中涉及的17万元赃款依法追缴进展如何等问题,有关部门目前没有正面向新闻媒体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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