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号通过航前安全检查 将出征北极
2014-07-09 13:36:19 来源:中国海洋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为确保“雪龙”船安全执行即将开始的中国第6次北极科学考察任务,7月8日,国家海洋局检查组对“雪龙”船进行了航前安全检查。 在听取甲板、轮机、飞机、政工、后勤、实验室等方面的备航工作后,检查组分成两组分别对“雪龙”船驾驶室、实验室、机库、灭火站、后甲板、机舱、应急发电机房、餐厅操作间、舵机间、电瓶间、机修间、救生艇等重要部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检查组表示,极地研究中心重视安全工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局相关安全规定,制定了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实验室管理规定等安全制度;人力物力保障充分,船员思想稳定、情绪饱满,船容船貌良好,设备运行正常。 在肯定相关工作的同时,检查组对“雪龙”船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规范簿册记录管理,完善各类安全记录台账;二是要将消防设施配备齐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保养,确保所有器材能够正常使用;三是“雪龙”船进行恢复性改造后,新主机运行良好,应及时解决改造时产生的遗留问题。检查组要求,要严格执行船舶不带病出海制度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人员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加大重点部位检查力度,开展好应急演练,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证中国第6次北极科学考察安全开展。 检查组认为,“雪龙”船处于适航状态,符合局备航安全要求,可执行第6次北极科学考察任务。 据悉,极地中心对备航工作高度重视,“雪龙”船进厂例行维护期间,严格要求船员和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确保“雪龙”船安全、顺利完成备航工作。 我国第6次北极科学考察队将于11日从上海起程,前往北极执行科学考察任务。(郝俊杰) |
相关阅读:
- [ 04-15]中国第30次南极科学考察队乘坐“雪龙”号凯旋
- [ 04-07]“雪龙”号穿过赤道从南半球回到北半球
- [ 03-27]千岛湖舰与“雪龙号”在南印度洋首次联合搜救
- [ 03-27]“雪龙”号联合“中海韶华”顶风冒雨继续搜寻
- [ 03-26]雪龙号抵达南印度洋目标位置 搜寻重点为今明两天
- [ 03-26]"雪龙"号和千岛湖舰会合 尚未发现疑似漂浮物
- [ 03-26]“雪龙”号抵达目标位置搜寻
- [ 03-25]“雪龙”号大洋科考队员绘制南印度洋“流场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