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少女怀孕后嫁给大叔 男方不愿抚养女孩千元卖子

2014-07-06 17:00:21 胡诚勇 来源:南海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怀孕生女又无力抚养

18岁少女妈妈千元卖女被抓

坐上警车回家的那一刻,年纪轻轻却已初为人母的羊某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因贩卖亲生女儿被抓获,却又在民警的帮助下,再次回到了家人的身边。

羊某是儋州市三都镇人,其母亲患有精神病,父亲眼部有残疾,唯一一个哥哥也在福建打工,长时间不曾联系,家中没有经济来源。

羊某18岁便辍学在家,更让家里人想不到的是,羊某在这个年龄居然莫名怀孕了。尽管父母多次询问,羊某也不愿提及此事。后经人介绍,羊某的父母找到了镇上一名40多岁的男子,打算让二人结婚,但因羊某年龄不满20周岁,一直未办理结婚证,只是与该男子同居。

不久,羊某产下一名女婴,这名男子不愿意出钱抚养,而经济拮据的羊某,瞒着家人以1100元的价格将小孩卖与他人。小孩的无故消失,急坏了家里的老人。在父母的追问下,羊某谎称小孩被人抢走了,其家人立即报警。

在对该案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羊某就小孩被抢一事根本无法自圆其说,在追问之下,羊某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卖了女儿。

根据羊某提供的线索,民警抓获了婴儿的买方李某。因为羊某被抓获时正处于哺乳期,公安机关遂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后,羊某被家人及同居男子抛弃,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私自带着小孩四处流浪,同时也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7月2日,流浪到文昌的羊某被当地派出所查获,后移交到洋浦新都公安边防派出所。羊某被移送到该所时,已是身无分文,衣衫褴褛,小孩更是瘦骨伶仃,原本2岁的小孩却只有1岁小孩的身板,十分可怜。该所民警拿来了衣服、鞋子和食物,所领导也拿出自己的200元让民警给小孩买些牛奶等补充营养。随后,民警辗转多方联系上羊某父母时,羊某父母又称不愿意接受女儿及外孙女。

经过民警的真情和耐心劝说,羊某的家人终于被感化,最终羊某的父母同意其回家居住。南国都市报7月4日讯(记者胡诚勇通讯员黄平王文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