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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跑路”成频词 中小企业如何健康成长引关注

2014-07-06 13:21:42 欧甸丘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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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跑路”频发事出有因

我国民法专门设立了企业破产程序,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全部责任,一般无需企业老板以私人财产承担责任。缘何企业出现资金问题后,不是走正常的破产程序,而是老板弃厂而去成为“老板跑路”?

记者根据媒体公开报道不完全统计,网贷公司的“老板跑路”几乎占据了去年以来“跑路党”的半壁江山,原本用于对接借款方和贷款方的P2P平台,多被用于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法律专家指出,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网贷公司老板面临的不单是公司破产的民事责任,而是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

“网络借贷已经出现多年,但是至今没有监管主体,也没有法律规定,准入门槛低,市场主体鱼龙混杂当然容易出问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教授林江说。

除了企业自身经营失策,也有部分“老板跑路”是倒在产能过剩、宏观经济形势低迷的双重压力下。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3年间,LED芯片产能扩张超过10倍;与产能大爆炸直接相伴的,是LED芯片价格的大幅下滑,同期LED芯片的累计跌幅超过50%,一些LED企业不得不依靠举债度日。

与此同时,企业的融资成本急剧加大。记者走访广州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了解到,1年内短期周转资金贷款,大多月息超过3%,还要另付2%的贷款服务费,并且放款当日就扣除首月利息及贷款服务费,“小额贷”已然成为“高利贷”。

董登新说:“企业要花钱,往往只能以老板私人名义去借高利贷,一旦还不起,老板要用私人财产承担全部责任,于是就选择了‘跑路’。”

此外,恶意借债不还,非法集资,携巨款跑路的也不在少数。轰动一时的江苏常熟“跑路”女老板顾春芳近日被法院以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抽逃出资等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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