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男子携女友卖淫 随着嫌疑人先后落网,一个通过网络组织的专业卖淫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滟伙同犯罪嫌疑人陈某林于2014年1月开始,在太原市通过互联网组织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期间,二人雇佣曾某、翟某、张某荣三人作为“电脑操作手”,在互联网上通过QQ聊天系统发布淫秽信息,并招揽嫖客。 同时,犯罪团伙将与嫖客联系的电话呼叫转移至远在重庆巫山的犯罪嫌疑人邹某燕手机上,由她接听电话并远程遥控调度卖淫女在太原实施卖淫活动。 据了解,该团伙卖淫女多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滟通过微信及他人介绍招募而来。值得注意的是,卖淫女邹某娥、陈某恋、夏某敏等人均是被男朋友从外省带至山西太原,而其男友们也相互熟识。 据介绍,卖淫女具体卖淫场所均为组织调度,多为太原市区内快捷酒店或中档宾馆,每次由嫖客现金支付人民币350至400元不等。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滟、陈某林涉嫌组织卖淫罪,犯罪嫌疑人邹某燕、翟某、李某、曾某、夏某斌、李某林、张某荣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均已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违法嫌疑人夏某敏、邹某娥因卖淫嫖娼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一千元,违法嫌疑人曾某、陈某恋因卖淫嫖娼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违法嫌疑人陈某杰、李某勇、王某因卖淫嫖娼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违法嫌疑人刘某因卖淫嫖娼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违法嫌疑人刘某瑞因卖淫嫖娼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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