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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饭碗”变“瓷饭碗”?--聚焦广东事业单位改革三大焦点

2014-07-02 08:53:34 欧甸丘、田建川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诚悦 林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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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二:养老金会多还是会少?

广东一家事业单位领导张欣然告诉记者:“工作12年来,从未交过养老保险,如果不补缴,肯定会影响退休待遇;如果补缴,这个钱谁来出?职工是肯定不会愿意出的,单位也承受不了,财政不兜底,谁也不敢改。”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退休待遇能否保持原有生活水平。根据2006年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在2008年《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刚刚出台时,广东某高校50岁的大学教授陈老师和多位同龄教师由于怕错过享受退休金的机会一起找到学校要求提前退休。陈老师说:“当时教授的退休金少则5000元,如果实行新办法,我大概也就能拿到3000元左右。”

国际惯例显示,养老金替代率为60%-70%,方可维持退休前的基本生活水平。财政部科研所专家测算,《方案》中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险几乎别无二致,养老金水平下降难以避免,养老金替代率可能要从80%-90%下降到50%左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的试点省份参加改革的单位心存疑虑,部分非试点省份事业单位人员预期黯淡。张欣然说:“改革需要付出成本,但改革的成本不应该全部推给事业单位。任何改革,如果没有良好的预期,如果感到福利水平是‘绝对’的下降,那么势必会增加改革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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