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海南定安12名官员因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不力被问责

2014-07-01 21:13:38 琼芬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下定决心整改 工作不力领导干部被查处

“各责任单位不作为,客观上纵容了非法采砂违法行为,非法采砂反复出现,相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定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开俭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要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力除干部作风顽疾,防止干部“不敢为、不作为、不愿为”。

定安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定安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对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措施不力,各责任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抓落实的人员必须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问责随后展开。定安县对国土局局长王三觉、分管领导符广流,县水务局局长洪直锋、分管副局长陈元京,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吴烽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省公路管理局对定安县公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敏群,路政股股长梁枫进行诫勉谈话。

同时,定安县纪委、组织部建议各相关部门对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不力负直接责任的县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苏琦、副大队长蓝海铭、定城交通管理中队中队长周彤、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冲、定安县交通管理总站站长符传忠等5名人员进行免职处理。

“县纪委还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严格执法,依法履职,抓好责任落实。”定安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