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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15年居民社保可转职保 事业单位打破终身制

2014-06-30 22:24:52 尹安学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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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缴费满15年,居保转职保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起实施。国家人社部同时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

《暂行办法》重点解决跨制度转移接续问题,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具体到参保人,可能在同一时点或不同时段,既有地区间的流动,又有制度间的跨越,此次衔接政策的实施难度比单一制度内转接要大很多。

对有转接需求的参保人来说,最重要是了解衔接时点、衔接条件和权益计算的原则。

衔接时点是什么?根据办法,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衔接手续,在此之前的参保缴费期不需要进行衔接。

衔接条件有哪些?《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权益累计怎么算?依据《暂行办法》,参保人员无论如何流动,无论往哪个制度转移,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都将转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金额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致,并入转入制度的个人账户,累计权益。

《经办规程》规定了“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以避免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推诿拖沓。(记者尹安学、通讯员粤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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