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澳门特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8月31日举行

2014-06-30 13:46:00 赵卫 刘冬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分享到:

新华网澳门6月30日电(记者赵卫 刘冬杰)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颁布行政命令明确,澳门特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定于今年8月31日举行。

澳门特区政府30日公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载了崔世安的这一行政命令。公报说,行政长官崔世安根据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相关条款颁布行政命令,确定8月31日为澳门特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日,并对相关选举经费作出批示,确定澳门特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每名候选人的竞选活动经费上限不超过577万澳门元。

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根据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澳门特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已于29日举行,40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现已全部产生。

新修订的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还规定,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须早于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日30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