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邓州三名农民以邓州市人民政府不作为为由,宣布将其予以“撤销”,自己组建“新邓州市人民政府”,他们私刻公章,下发红头文件,对外招聘公务员,多名不明真相的大学生纷纷应聘。昨天上午,邓州法院对张海新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从犯马相兰和王良双因同样罪名,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和8个月。 经查,2013年9月,邓州市文渠乡蒋庄村农民张海新,伙同汲滩镇廖寨村农民马香兰、高集乡李岗村孔营组农民王良双,3人经密谋后,以邓州市人民政府不作为为由,宣布将其予以撤销,并在位于市政府旁边的古城广场对面,成立一个“新邓州市人民政府”。 新政府下辖文渠乡、高集乡、汲滩镇3个乡镇政府,张海新任“新邓州市人民政府”一把手兼管文渠乡政府,马香兰、王良双则分别负责汲滩镇人民政府和高集乡人民政府。 该案事发源于汲滩镇一个城镇开发项目,因为项目用地涉及马香兰和王良双亲戚利益。随后,房地产开发商先后收到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停工通知书”和“汲滩镇政府违法建房处罚通知书”,感觉事情蹊跷的开发商随即报案。 警方立案调查后,张海新3人浮出水面,民警从3人住处搜出他们通过街头广告刻制的相关印章10余枚。他们还以中央九部委联合名义制作公文、下发红头文件给马香兰和王良双,要求二人在本地发展骨干成员,加入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声称“没有在我处申请建房的行为均是违法的”,先后有200余户不明真相群众在该处申请办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3人为壮大自己的“公务员队伍”,又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招聘公告,先后有10多名不明真相的大学生将简历邮递至他们所谓的“政府办公室”。 公诉部门指控,3人的行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法院认定,公诉部门指控罪名成立。法院宣判后,张、马二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但当庭并未明确是否上诉。大河报韩景玮 乔小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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