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的一次电视报道,让两名男子瞅准了销售餐巾纸的市场商机,然而,他们没有通过正规途径推销,而是冒充执法人员,走上了招摇撞骗的道路,最终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两人管制两年,并将伪造的假印章予以没收。 刘明和陈勇(均系化名)是自小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工作后,两人又到了同一个工厂上班。然而,几年前工厂破产,两人下岗,无奈之下,只得自己做点小生意维持生计。 2013年10月的一天,刘明在家看电视时,无意中看到生活帮上在播放关于劣质餐巾纸的报道,由于自己曾短暂的干过饭店生意,头脑机敏的他立刻嗅到一丝商机。第二天,他便到附近饭店了解盒装一次性餐巾纸的市场行情,很快,刘明发现,目前大部分餐饮场所都无餐巾纸供货商,只有个别饭店是自己找人加工。刘明觉得给小饭店提供餐巾纸是个好门路,就立刻联系了好哥们陈勇,两人一拍即合。 几天后,两人在日照南郊附近找到了一家生产餐饮用盒装餐巾纸的工厂,并索要了样品拿到几个饭店推销,没想到几乎所有饭店都不买账。哥俩觉得,不买账无非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如果打着执法人员的名义推销的话,可信度高并且有威慑力,对方一定会接受。 随后,两人各凑了4000元到该造纸厂以每盒0.8元的价格订购了一万盒餐巾纸。刘明在淘宝上购买了一套卫生部门制服,并从网上搜索了一份关于加强餐饮业一次性餐巾纸管理使用的文件。陈勇找人制作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假印章,盖到假公文上。随后,两人就以执法人员名义到市内小餐馆下发文件并要求订购餐巾纸,没想到在送纸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4年5月12日,东港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明、陈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二人行为均构成招摇撞骗罪。最终,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刘克明、陈加勇管制两年,并将伪造的假印章予以没收。(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王晓 苏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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