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韩国军方用替身转移肇事士兵 国防部申辩引争议

2014-06-26 16:2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李艳  
分享到:

 

中新网6月26日电据韩联社26日报道,韩国军方23日抓获哨所枪击案肇事士兵林某后,在将其移送至医院的过程中使用了替身。但是韩国国防部对此做出的解释一变再变,引发社会争议。

报道称,韩国军方使用替身一事曝光后,韩国国防部最初解释说,林某就诊的江陵峨山医院为了摆脱记者采访而提出了使用替身的要求。但这一说法很快遭到江陵峨山医院方面的极力否认。随后韩国国防部称,与江陵峨山医院有合同关系的江原129急诊患者移送团提出了使用替身的要求。

韩国国防部长官金宽镇25日出席国防委员会会议时就此事表示,是129移送团提出了使用替身的要求。由于江陵峨山医院的入口狭窄,记者人数众多,而患者当时血压降低,处于危急状况,因此为保护患者提出了这种要求。

然而韩国国防部的第二次辩解也被随即否认。将林某移送至医院的129移送团的一名负责人26日接受韩联社的电话采访时表示,江陵峨山医院当时要求129移送团把林某送至该医院,仅此而已。移送团并没有提出“替身”等相关要求。据悉,目前金宽镇已就该情况指示有关部门掌握事件的来龙去脉。

此外,韩国国防部25日决定不公开林某试图自杀前写下的留言,理由是死者家属强烈反对公开留言。但死者家属却表示国防部在说谎。一名死者的父亲26日接受韩联社电话采访时表示,家属们没有对公开留言表示反对,国防部在说谎。就此,韩国国防部发言人金珉奭当天表示,家属们原则上未对公开留言表示反对,但曾表示希望能在确认真相后予以公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