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6月26日电 (王艳龙)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26日透露,该院日前受理了致6人死亡的通海“小学生游湖溺水”案,6名遇难小学生家属将杞麓湖保护管理局告上法庭,索赔291余万元。 2014年4月24日,通海县秀山镇大树小学七名小学生相约到杞麓湖边玩耍,乘坐木船和泡沫板游湖不幸船翻溺水,导致6名小学生死亡。杞麓湖为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属南盘江水系,径流面积354平方公里,平均水深4米。 6名小学生家长认为,通海县杞麓湖保护管理局作为管理部门,负责杞麓湖水上安全的管理、船只入湖管理工作,没有在湖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护栏,未对船只进行有效管理,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遂向通海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杞麓湖保护管理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911779.9元(每人485296.65元)。 目前,通海法院已经受理上述案件,并已移交民事审判一庭办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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