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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清华等6单位以拨作支多计列支出约8366万

2014-06-25 17:16: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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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5日电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公布教育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指出,2013年,所属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6家单位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多计列支出共计8366.30万元。

报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际交流协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报告指出,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 700 552.9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 903 227.5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97 325.33万元。

报告显示,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 759 160.5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6.4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5 385.84万元,均为当年问题金额;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 346.3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报告称,审计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2013年,所属中央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电教馆)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申报项目预算3020万元,至年底实际支出8.6万元,结转3011.4万元;1个项目申报预算440万元,项目完成实际支出13.75万元,多申报426.25万元。

2.2013年,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协会等4家单位扩大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涉及金额共计23 817.02万元。

3.2013年,所属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6家单位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多计列支出共计836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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