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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广电总局及所属单位自行调剂使用支出1.1亿

2014-06-25 17:13: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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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2010年至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监管中心(含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测中心)、无线局向其他单位转嫁出国费、公车运行费、会议费等430.12万元,其中2013年73.77万元。

六是,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3年,局本级有6个团组、41人次未纳入出国(境)计划;2个团组拆分出国;2个团组中有2名退休干部;6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2013年,局本级有6个团组超过规定人数、时间出国(境);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以下简称中广协会)有1个团组违规持普通护照因公出国;所属无线局有47.37万元的出国费用报销票据不合规。

七是,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至2013年底,局本级及所属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公务用车超编制53辆;局本级及所属电影资金办、无线局的18辆公务用车超标准;至2013年底,局本级及所属新闻出版总署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借用本系统或其他单位车辆25辆;局本级的6辆公务用车未纳入统一调度管理。

八是,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电影资金办、无线局计划外召开会议11个;局本级及所属监管中心、无线局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6个。

九是,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无线局、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广电设计院)违规扩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列支礼品、加油卡、房屋装修款等32.81万元。

十是,2013年,所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卫星中心)、监管中心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技术服务费、信息安全测评费等1082.83万元;所属中广协会的各专业委员会未经会员大会讨论收取会费1037.87万元。

十一是,至2013年底,局本级及所属卫星中心等3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入账表,涉及金额27 838.48万元;所属无线局使用160套未经授权软件。

十二是,2011年至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无线局、《中华大典》办公室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购买货物和服务,涉及金额3938.7万元,其中2013年2634.96万元。

十三是,2012年至2013年,所属监管中心的下属数据中心将应直接支付的货款944.94万元采用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3年765.54万元。

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2012年至2013年,所属广电设计院及下属监理公司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发放职工奖金、支付职工赴国内外休息疗养费用等共计3034.04万元,其中2013年1662.90万元。2013年,所属广电设计院虚列支出989.65万元,以虚假票据套取资金85.19万元,以前年度对外合作收入498.55万元未纳入账内核算。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调整不规范及超预算超标准支出等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按相应程序报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政府采购等问题,要求加强管理,据实支付费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清理并及时登入账表;对虚假票据、账外资金等问题,要求加强票据审核,将账外资金收支余纳入会计账簿统一核算和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产管理,并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检查监督,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局本级已退回借用的2辆车;所属卫星中心已归还使用外单位的1辆车;所属广电设计院已将账外资金余额496.68万元并入财务账,调整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24.24万元;所属监管中心下属单位已补记资产4662万元。具体整改结果将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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