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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毒品案年均增长16.3% 吸毒频频诱发暴力犯罪

2014-06-25 17:11:58 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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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第27个国际禁毒日。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人民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5起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统计数据显示,自2007年至2013年,全国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的数量呈持续增长趋势,年均增长16.3%;犯罪人数从4.3万人增长至9.9万人,年均增长14.8%;毒品犯罪在全部刑事犯罪中的比例从5.34%上升至9.98%。而广东毒品犯罪数量始终居于全国首位。

2012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禁毒专项行动,全国法院2013年以来新收毒品犯罪案件较往年同期大幅增长。据统计,2013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97225件,同比增长26.4%;审结95216件,同比增长24.82%;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99486人,同比增长22.78%。2014年1月至5月,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180件,同比增长30.19%;审结37186件,同比增长31.1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9762人,同比增长27.28%。

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多年来始终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所谓重刑率即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案件。2013年,全国毒品犯罪案件重刑率为22.08%,2014年1月至5月,毒品犯罪案件重刑率为23.06%,分别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29和13.85个百分点。而毒情严重地区重刑率比例更高,像云南2012年重刑率达到83%,2013年也达到了78%。

据了解,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整体从严并突出打击重点原则,凡严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法院均依法予以严惩,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死刑条件的,依法判处死刑。

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5起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3起都是长途贩运毒品或自行制造、运输毒品的案件,是毒品交易链条中的上游犯罪。其中,罪犯熊东平起意贩毒并联络毒品交易的上下家后,遥控指挥两名同伙两次到广东省东莞市、汕尾市等地购买毒品运至浙江省温州市贩卖,共计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4740余克、海洛因3700余克,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极大。

罪犯肖文中为制造毒品,租用地下室作为制毒场所,指使他人购得制毒原料,纠集同伙制出大量甲基苯丙胺液体,并进行提炼结晶,被查获的甲基苯丙胺固液体共计2万余克。

罪犯杨永树筹集18万购毒款,纠集他人从北京前往广东东莞市购买甲基苯丙胺770余克,后携带毒品驾车回京,被公安人员查获。法院对上述三名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害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并核准了死刑。

此外,因吸毒诱发的侵财性、暴力性犯罪频发。上午公布的龚兴富故意杀人案就是一起因吸毒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罪犯龚兴富吸毒后深夜回到家中,次日早上因给年仅4个月的儿子穿衣服等琐事,龚与同居女友发生争执,瞬间产生杀人之念,他持菜刀朝正在卫生间洗漱的女友头、面、颈等处砍击数刀,又朝儿子头部砍击一刀,并抓起儿子扔在地上,致女友、儿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杀人后,龚兴富竟然还要回到某宾馆房间和朋友继续吸毒、打牌。由于龚兴富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并核准死刑。据悉,这种吸毒后杀害、伤害亲属的案件近年来时常发生,充分说明吸毒的危害。(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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