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新华社对外部官方微博“中国独家报道”消息,东莞市检察院23日上午在举报宣传周通气会上披露,今年2月以来,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了东莞市中堂公安分局局长何成、黄江公安分局局长邓金祥等一批司法人员为“涉黄”违法行为提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共18件23人。 |
相关阅读:
- [ 06-21]湖南笑星李清德被警方带走调查 涉嫌经营涉黄场所
- [ 06-18]南宁涉黄团伙微信招嫖 警方“上钩”端窝抓人
- [ 06-12]广东集中“扫黄”4月破案千余件打掉涉黄团伙214个
- [ 06-12]广东扫黄四个月破案逾千宗 清理1200余个涉黄网站
- [ 06-06]姜昆称二人转“涉黄”:赵本山要负责管制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