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为500元钱同意对方倾倒强酸性废料,结果因污染环境被警方逮捕。近日,章丘市公安局破获首例跨地区污染环境案件,抓获淄博籍犯罪嫌疑人5名。 5月28日,官庄镇多名村民报警称,自头天晚上开始,官庄镇大闫满村北边沙场的河沟子里散发出强烈刺激性气味,请公安机关查处。 接警后,章丘市公安局官庄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发现报警人描述的河沟位于该村村民马某所开的沙场内,现场地上有大量黑色液态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经民警走访调查,该沙场负责人马某有重大嫌疑,遂将其抓获。 在审查中,马某供述,5月25日,官庄镇东张村村民张某电话联系自己,说要向马某沙场倾倒东西,并允诺支付500元钱。5月27日21时左右,张某联系马某后,领着一辆罐车将大量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黑色液态物倾倒在该处河沟里。 章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上述液态物质进行了检测,认定倾倒的废弃物为强酸性废料,对水和土壤以及环境会造成严重污染。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该起污染事件已构成犯罪。 随后,章丘市公安局迅速成立由治安大队、官庄派出所组成的专案组,展开立案侦查。根据审查掌握的线索,专案组民警陆续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高某(淄博市周村区人)、冯某(淄博市张店区人)、赵某(淄博市张店区人)、王某(女,淄博市桓台县人)、马某某(淄博市桓台县人)等抓获归案,依法扣押作案罐车一辆。 目前,马某、张某、高某、冯某、赵某、王某等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马某某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记者 王帅 通讯员 侯磊 陈平) |
相关阅读:
- [ 06-13]漳州:工业废碱液未作处理 涉嫌污染环境被刑拘
- [ 05-28][举报]仓山区黄山村存无证食品厂污染环境
- [ 05-28][举报]仓山区黄山村存无证食品厂污染环境
- [ 05-15]贺江水污染事件6名被告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审开庭
- [ 05-08]浙江黑心作坊偷排剧毒工业废水 2人因污染环境获刑
- [ 05-07]浙江永康再掀雷霆治污风暴 5责任人污染环境被拘
- [ 04-10]警方破跨两省污染环境案 查获近40吨有毒污泥
- [ 03-28]闽侯南屿学校附近 两工厂冒黑烟污染环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