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黑龙江将对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者从严处理

2014-06-20 11:25:58 潘祺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切实加强中、高考信息管理工作,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黑龙江省于1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中、高考信息管理,严禁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

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每逢中、高考结束,“炒状元”已成为常态,此事存在诸多弊端。比如,推波助澜应试教育,使学校陷入“唯分数论”的误区;对高(中)考“状元”的宣传炒作,影响学生形成不正确成才观;片面宣传炒作使高(中)考“状元”变得心浮气躁,不利于其今后健康成长。此外,炒作状元现象实为迎合大家对分数崇拜的畸形心理。

为改变这一局面,黑龙江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各市、县(市、区)、各高(初)中学校的升学率、升学人数、升入重点大学(高中)等情况,不宣传所谓高(中)考“状元”,不得以升学考试成绩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相关人员。

黑龙江省教育厅将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地、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一经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地方和学校,将严肃处理。(记者潘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