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发生离奇交通事故 为表“我愿为你去死”女子横躺路中男子劝说被撞身亡 人们常说,有些玩笑可以开,而有些玩笑却一定是开不得的,因为肆意胡闹和失去理智的玩笑,往往真会“害死人”。去年发生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镇区的一起造成一死一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就是因为当事人失去理智的冲动,造成了三个家庭的支离破碎。 女子冲动躺在路中造成男子被撞死 2013年2月3日夜间9点25分左右,丹阳市民诸葛佳驾驶着一辆奔驰越野车沿着县道107由南往北行驶,撞上了在机动车道内劝说一名穿着白色呢大衣女子的黑衣男子严威武,并压上了故意横躺在车道内的这名女子,男子被肇事车辆卷入车底继续拖行几十米,才被发现,而躺在车道上的女子又被一辆摩托车从腹部压过,摩托车驾驶员在事故现场稍停后即驾车逃逸。事故造成受伤男子经过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女子盆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 事故发生后,受伤的26岁女子校成伟在公安机关笔录时承认,则仅仅为了向留学回国的25岁富二代男子严威武表明“我愿为你去死”的爱意和衷心。据公安机关笔录显示,校成伟回忆说,“当时严威武突然说,我们这么相爱,会不会为了彼此去死”,“我听到后,立马刹车,将车靠边停下后,我将身体转过来说,你觉得呢!严威武说肯定的。”,“我就反问严威武,那你会不会为了我去死,他回答我,我也会的。他还对我说,那你下去证明一下!”,“是他的话和我当时的冲动造成的。” 而事发路段一家药店视频探头全程录下了两人在短短一两分钟内上演的一场真正的“生死剧”:驾车的校成伟突然将车停在事发路段右侧车道内,下车站在车辆左前方,并很快就蹲下去,此时先后有数辆车绕过,女子则很快又直接躺下身子横卧在车道内,男子已从右侧车门下车绕过车前到女子身旁俯下身子上前劝说,但很快有一辆车直接撞上两人,但没有明显减速继续前行,视频中现场仅留下女子一人,紧接着一辆摩托车直接从女子身上压过。不久,周边群众先后奔赴现场。事发后,公安机关对诸葛佳进行了血检、尿检,排除了是否存在酒驾、毒驾等违法驾驶因素。 2013年3月29日,丹阳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肇事车辆驾驶员诸葛佳在限速路段超速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违反操作规范,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校成伟违反停车规定,故意横躺在机动车道内,其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严威武在机动车道内停留劝说校成伟时未确保安全,其违法行为也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在摩托车压上校成伟的事故中,驾驶员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且逃逸,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诸葛佳在第一次事故后未及时抢救伤者,是造成第二起事故的原因之一;校成伟受伤无自救能力,在第二起事故中无过错。 据丹阳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长蔡东平介绍,由于事故发生后在未作出事故认定结论之前,诸葛佳家属一方和严威武家属一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分歧较大,且都向上级有关部门上访,丹阳市公安局为此组成了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镇江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法制大队、丹阳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等参加的集体通案会,并作出研究确定,认定在第一起事故中诸葛佳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成伟和严威武均承担次要责任;在第二起事故中,逃逸摩托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诸葛佳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责任争议至今尚未平息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该起事故此后长达一年多的争议,至今未得到平息和妥善处理。 因为死者严威武是家中独子,且至今尚未结婚未留下一儿半女,严威武父母在事发后长期沉浸在悲痛之中。据蔡东平介绍,其父母坚持认为肇事驾驶员诸葛佳撞上儿子后,拖行达90多米,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不服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多次上访。由于严家开着一家企业,家境殷实,还拒绝了诸葛佳家属的所有赔偿意见,在诸葛佳被检察机关以犯交通肇事罪公诉后,至今未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坚持要求诸葛佳要付出“坐牢”的代价。 而伤者校成伟,虽然已婚并有一个孩子,但事故发生后,她与死者严威武的感情纠葛也随之曝光,丈夫为此已与她离婚。目前已向丹阳市人民法院对诸葛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36.3万余元。 肇事司机诸葛佳在事发后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又取保候审。但期间以事故认定书将校成伟的“自杀行为”简单描述为“故意横躺在机动车道内”属于事实不清,且对两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表述为劝说,混淆了事实等情况,且认为在事故中队已经口头告知他将承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在丹阳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中明确“行驶速度无法作出正确的结论”的情况下,又反复做材料,并作出了对他不公的结论。为此,诸葛佳及其家属先后到镇江、南京上访。 诸葛佳还认为,依据《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责任。为此向镇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提起复核申请。2013年5月6日,复核被驳回。2014年4月1日,丹阳市检察院对被告人诸葛佳犯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该事故发生后,不仅是当事人长期存争议,事故处理民警之间对责任认定也曾有较大争议,案件先后进行了2次通案研究,但最终形成了集体意见,作出了该认定书。 蔡东平还认为,即使是一个醉酒人躺在地上,造成事故的驾驶员也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校成伟事发当时与死者的感情纠葛,目前还是“孤证”,无法认定是情人关系,但两人夜间发生这件事,至少是男女朋友关系。 本报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处理进展。 法制网记者丁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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