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国办部署《信访条例》执法检查 重点抽查网上信访等

2014-06-18 06:55:04 张洋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分享到: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推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将《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信访条例》执法检查。6月17日,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京主持召开《信访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抽查动员会,部署安排对相关重点省份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进行抽查。

国务院于2005年修订实施的《信访条例》,是信访工作领域最重要的行政法规。从近几年实施情况看,《信访条例》在畅通信访渠道、强化工作责任、解决合理诉求、维护信访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国办决定开展《信访条例》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从5月上旬至7月底分阶段进行,其中6月下旬至7月中旬为重点抽查阶段,主要是在前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基础上,由国家信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组成5个执法检查组,分赴信访工作任务较重的15个省份和10个部委开展实地执法检查。重点抽查将围绕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和诉访分离、实行网上信访和“阳光信访”等10项内容展开。

会议强调,检查组全体同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深入一线,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建议。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找出症结,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 (记者张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