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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的家庭变动:代际关系削弱 地域分离加剧

2014-06-16 13:55:07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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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家庭问题的思路

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众的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感,需要加以正视和解决。社会转型期家庭小型化是趋势。我们所要做的,是减少家庭形态“破碎”和代际关系“失衡”状况;适应这一变化,在社区和村落层面为不同类型小家庭提供规范的服务帮助,同时引导不同代际成员之间增强亲情关照,使小家庭及其成员处于服务健全的社区、村落之中和关爱互助的亲情网络之中。这是社会和谐和家庭幸福不可缺少的内容,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做出努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改革户籍、教育等制度,减少亲子和夫妇等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的地域分离现象。社会转型初期,家庭成员地域分离现象虽不可避免,但调整制度将有助于降低不完整家庭存在的范围和程度。政府应通过户籍制度、教育制度、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改革,为劳动力及其家庭整体迁移提供方便。

适应家庭小型化趋向,增强针对家庭的公共服务建设。小家庭无论在子女抚育,还是在老人照料等方面,对社会机构服务或家政服务的需求都很大。政府和相关组织应从社区和村落层面入手,加强社会服务建设,包括建立布局合理、收费合理的托幼、助老、医疗等设施。

制定政策措施,提高家庭成员在代际关系维护、亲情关照中的作用。政府和社会组织应通过制度建设引导不同代际成员加强联络,如完善和落实探亲制度,并为成年子代与老年亲代同地居住提供政策上的协助。重视家庭成员的作用,可尝试在直系关系成员之间建立患病照料假期制度。

对女性在家庭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加强法律维护。淡化婚姻中的“男娶女嫁”意识,强调男女“婚姻”观念;矫正婚姻缔结中的歧视性做法和用语。如在农村,称男从妻居婚为“招赘婚”。这种歧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女性择偶的质量。应强调子女而不只是儿子在父母赡养、照料和财产继承中的义务和权利;已婚者应有对双方父母履行照料义务的意识。

(翰林言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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