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16名交通厅长被查 山西连续两任落马
2014-06-16 11:27:31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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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 落马时间:2000年 2000年11月,四川省高院依法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刘中山及其同案被告人王进、刘西荣的上诉,维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省高院同时还裁定核准刘中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四川省高院经二审审理查明:1998年初,四川省交通厅管理的、由被告人刘中山担任董事长的国有独资企业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为解决四川道路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欲出资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实现“买壳上市”的目的。此想法得到当时正面临被其他公司收购并控股的北海招商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进的赞同。同年3月和4月,川高公司和北海招商领导层就川高公司收购北海招商法人股权事宜进行了商谈。其间,刘中山、王进及分别同时担任川高公司和北海招商法律顾问的刘西荣产生了趁川高公司收购北海招商法人股权的机会,采取虚增收购成本的手段,骗取川高公司公款由三被告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占有的犯意,并共谋以三被告的儿子、秘书、助手的名义注册成都和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表三被告实际控制该公司,具体管理和运用这笔资金进行炒股,使其增值。同年4月到6月,川高公司为收购北海招商24. 17%的法人股权实际支付人民币9778万余元,而实际收购成本为8713万余元,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实际收购成本之间的价差为1064万多元。被告人刘中山、王进、刘西荣实际占有了1000万元,并由王进将此款转入证券公司用于炒股。今年案发时这笔赃款已增值到1300余万元,已被全部追回。 广东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 落马时间:2003年 2003年7月24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广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广州日报社原社长黎元江案,广东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案的查处情况。省纪委、省监察厅对黎元江、牛和恩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严肃查处。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并报省委批准,分别给予黎元江、牛和恩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鉴于黎元江、牛和恩已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4年7月21日,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的广东省原交通厅厅长牛和恩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2005年1月26日,受贿250余万元并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1.1亿元的广东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牛和恩简历: 牛和恩,安徽人,1964年毕业于安徽工学院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1982年底任广东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处副处长,1983年6月任省交通厅副厅长,其后先后担任省交通厅厅长、省政协常委等职务。牛多年来一直分管重点工程建设,主管过开创国内纪录的汕头海湾大桥、虎门大桥、南粤首条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曾被称为广东交通行业的“先行人”、“功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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