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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上访量明显减少 中央国家机关同比下降56.4%

2014-06-16 06:52:21 张 洋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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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实施月余,进京上访量明显减少

引导逐级走访 不得一拒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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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中央、省、市、县四级信访工作机构登记接待来访群众人次同比下降9.6%。国家信访局引导逐级走访办法实施,压实有权处理机关责任。法治化是信访事项办理的方向,加强对办法的宣传也是“重头戏”,要让群众明白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到哪个部门去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日前,全国依法逐级走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国家信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自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进展顺利,进京上访和上访老户的数量明显减少,来访接待场所的秩序明显好转。

群众走访下行态势明显

中央和国家机关登记接待人次同比下降56.4%

据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介绍,5月份,中央、省、市、县四级信访工作机构登记接待来访群众人次同比下降9.6%。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登记接待人次同比下降56.4%,省级登记接待人次同比下降10.3%,市、县两级登记接待人次同比下降4.4%和4.2%,群众走访下行的态势比较明显。

与此同时,上访老户的数量明显减少。“随着《办法》的贯彻实施和广泛宣传,一些长期滞留北京的上访老户开始返乡。据不完全统计,每天早晨到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的群众数量,由过去的日均100多人减少到目前的40人左右。”张恩玺说。

记者还了解到,在国家信访局、民政部、住建部等多个部门的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绝大多数上访者经过教育劝解后,能够自行平静离开来访接待场所,没有出现滞留现象,没有发生个人极端行为。

纠正“基层不理、越级不行”

基层特别是有权处理机关须“兜底”,不得推诿卸责

“尽管如此,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工作进展仍然很不平衡。”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指出,有的思想认识模糊不清、工作态度不够明确;有的信访事项办理责任不落实、工作程序不规范;有的督导检查跟进不及时、相关工作缺乏协同性,影响了整体工作效果。

记者了解到,有少数地方非但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反而以《办法》为借口,对有的群众来访“一拒了之”,进而出现“基层不受理、越级又不行”的状况,使得一些按照正常程序来访的群众的合理诉求也无法得到满足。

规范程序并非“一拒了之”,推行依法逐级走访,旨在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对此,舒晓琴认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责任落实”,要求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明确失职可能带来的后果;明确“兜底”责任,对于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的越级走访,基层特别是有权处理机关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卸责。

“下一步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对落实《办法》不力、在办理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群众越级走访甚至酿成极端事件的典型案例,要依据信访工作纪律处分相关法规进行责任追究。”舒晓琴说。

同时,推行依法逐级走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非信访部门一家的事,离不开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对此,统一标准、规范流程是关键。“有权处理机关从来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直至送达的各个环节,均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来访群众出具书面文书,履行相关手续。”舒晓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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