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外交部公布越船撞击中方船只视频 采取最低级别防卫

2014-06-14 20:02:44 辛闻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分享到:

问:德国《世界报》。我有两个问题。首先刚才你谈到,中国是被迫派出了一些政府公务船维护这一地区的安全,你能不能具体或者更加直接地向我们介绍一下,中国派出的是哪些类型的船只,现场的情况是怎么样的?第二个问题是有关钻井平台的。我们对于钻井平台的运营或者说作业的状态并不是特别了解。它现在还在作业过程当中吗?中国准备在这个地区持续作业到什么时间?是否有下一个作业地点?

易先良:第一个问题。目前中方在海上的船只有两类,第一类就是作业船只,包括辅助船、运输船、补给船。第二类。就是中国海警的船只。派出中国海警的船只,坦率地讲,我们是不得已而为之,正常的海上商业、开发活动,不应该派出这么多船去从事保安工作。我们在海上有很多平台,我们有些平台,一条护卫船都没有,为什么?因为不需要。除了平台上有作业人员以外,周围没有任何船只和人员。我们被迫派出数十条海警船只,实属无奈,因为我们作业平台时刻面临50多条船的冲击。50多条船从不同方向冲撞过来,作业平台固定不动。请你们相像一下是什么情况?如果我们不派出一定数量,足以保障安全的海警船队,不但合理合法的作业不能进行,平台也将受到巨大的威胁。这个平台的体积非常大,自身没有任何防止破坏和干扰的能力。刚才大家看到,越南方面布放的这些大木头、大渔网,如果接近了平台,就会对平台造成不可想像的破坏。我必须要强调的是,中方所采取的措施是最低限度的,也是最克制的。我个人判断,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做不到这种克制。这种克制是因为基于中越之间的关系,基于我们作为地区主要国家之一,要维护和平稳定,也基于我们中越之间、特别是去年以来在海上的合作势头。我们在保持克制的同时,敦促、要求越南方面立即停止干扰。凡事都有一个头,如果没有头的话,一旦出现严重事态,中方也不得不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我们的作业安全,保障我们的平台和人员安全。我们同越南方面每天都在沟通这件事情,我们希望我们之间的沟通能有一个良好的结果。

问:《中国日报》。根据中方发布的航行公告,有关作业是否将于8月中旬结束?中方对下一步安排有何考虑?

易先良:这一次作业实际上是10年前,也就是2004年以来作业的延续。中国企业2004年就在这个海域进行地质调查,去年进行了两个多月的三维地震作业和井场调查。目前,我们所从事的作业就是去年井场调查以后确立的钻探作业。钻探作业,通常有一个自然常规的执行过程。根据计划,现阶段的作业应该是8月中旬前就结束。至于下一步,我个人的判断是有关企业应该根据他们的技术和商业需求,对这一轮作业进行地质方面的评估,再做出安排。但是,到了7月底、8月初,南海进入了台风季,这个地区作业是比较困难的。所以上回有媒体问我,为什么作业安排在这个时间点进行?因为南海的自然因素,它最佳的作业季节就是3月底、4月初开始,到7月中下旬这个时间段,往前往后气象因素都非常复杂。当然我必须强调,这是企业的技术和商业活动,我想他们应该根据目前的情况,主要是地质方面的评价再来进行判断。

问:法新社。刚才你展示的视频和照片是5月2日拍摄的。能不能向我们介绍一下,为什么经过了40天才公布这些5月2日的视频和照片?

易先良:中方企业从事的是一个正常的作业,我没有必要去刻意安排任何媒体,任何人或者专业人士把这些东西照下来。你可以看到,我们很多照片和影像拍得很不专业,有些是我们海警或者是作业船上的工作人员用手机拍的。我们一直认为中越之间应该有沟通的方式和手段来解决我们之间的争议,没有必要通过媒体去炒作这件事情。但是40天来,越南方面在媒体上进行了大量炒作,还派了大量专业记者到现场去进行拍摄,甚至制造事端,拍摄以后大量放到网上去渲染,这种做法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在座的媒体朋友,我们希望你们能够为中越之间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提供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我今天再次来向各位媒体朋友做说明,就是要把有些事实真相告诉大家,我并无意炒作这件事情。只有把事实真相说清楚以后,我相信良好的舆论环境才能够建立起来,也才有利于中越之间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目前所存在的问题。

问:中国新闻社。你刚才谈到中越之间的沟通问题。我最近看到报道,越南消息人士称,5月以来,中方已经多次拒绝越方提出的举行中越领导人通话、越方派特使访华、安排高级别会谈等一系列建议。请问越方的说法是否属实?

易先良:这个说法完全不是事实。5月2日到今天,我们已经沟通过30多次,并且多数的沟通是中方主动提出来的。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持积极和开放立场,这种所谓中方拒绝沟通、拒绝对话的指责,我不知道其用意和目的是什么。但是我知道越方个别人可能在为寻求所谓另外一个途径解决问题创造某种条件。所谓另外一个途径,就是诉讼途径。提起诉讼有一个前提,就是拒绝对话沟通或者是双边沟通手段已经穷尽,因此制造这种谣言或者歪曲事实。如果是为了提起诉讼的话,那我必须讲,这个算盘就更打错了。中方会继续尽最大努力与越方保持沟通,中越之间的问题从来都是通过双边沟通协商,最终寻求一个妥善解决的办法。我们有这个信心,我们有这个智慧,我们也有大量成功的经验。

问:中央电视台。有两个问题。中方此次向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散发谴责越南的照会,外交部上周也在官网上公布了谴责越方挑衅的文章,请问中方这两个行动是否是在向国际社会寻求理解和支持?第二个问题,你刚才提到了诉讼。越方称将就中越南海争议问题提交国际仲裁或者国际司法,中方将如何应对?

易先良: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由于越方最近散布了大量不实言论,有些纯属故意歪曲、捏造事实,中方理所当然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来予以澄清,这就包括我们向有关机构递交说明文件。这个说明文件与我们外交部前几天官方网站所发表的文章是一致的。中国反对将有关问题扩大化、多边化、复杂化的立场没有任何变化,我们坚持通过双边协商解决问题的立场也没有变化。我们相信国际社会能够坚持正义,客观公正看待有关问题。

关于你提的第二个问题。刚才我实际上已经部分回答了。越方无论针对什么目标或者所谓标的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在法律上都不存在基础。我们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来证明我们的主张,我们的行动是合理合法的。至于越方可能就海域问题、甚至对中国的领土主权提出所谓诉讼,中方绝不接受。我们处理这个问题的立场非常清楚,不接受国际诉讼或者仲裁管辖,这一立场符合国际法规定,也是国际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中方的权力。目前有34个国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做出了与中方类似或者是相同的声明,也就是说,在领土和海域划界问题上,不接受或者排除国际仲裁或司法管辖。中方和其他相关国家在国际法上享有的这个权力应该得到尊重。强迫一个国家接受国际司法或者仲裁,从国际法理论上讲违背了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也不符合有关国际法实践,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

至于中越之间的争议,我刚才已经讲了,解决中越双方之间的矛盾、分歧、争议,我们有大量的成功经验。这就是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解决问题。我们通过将近30年的谈判解决了陆地边界问题,经过26年的谈判解决了中越北部湾的划界问题。2011年中越签订了指导解决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定。这个协定明确要求,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和解决双方海上争议。所以我相信中越之间有耐心、有智慧通过双边渠道来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

问:日本朝日电视台。你说越方撞击中方船只1千多次,那中方公务船主动冲撞多少次?渔船主动冲撞了多少次?还有你刚才视频介绍的KN762是公务船还是渔船?

易先良:我刚才讲到的冲撞,都是越南方面主动发起的,中方被迫进行必要的防卫。你们从有关视频上看到,是越方主动出击,我们作业是固定的,你越方船只往里挤、撞,我们去挡,是我们主动出击还是越方主动进攻?我们是静止的,越方主动跑了150海里过来,不断地从各个方向往里冲。并且,越方不主动冲撞,中方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因为我们需要为作业提供安全的合理范围,你在这个范围之外,我们不会去采取任何行动。但是你要往里冲,我们就必须采取一定的防卫阻挡,你能说是我去撞他吗?

中方今天在作业现场是71条船,30余条海警船,其他的是作业辅助船。你可以想想,我们是71条,对方是51条,我处在这个地方,要为这么一个非常大的作业装置,也就是981平台提供保护,这个难度可想而知。海上是开放的,四个方向都可以过来。所以中方在高度克制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无可非议。

问:美联社。越南方面说中方曾经往这个海域派出海军舰艇、战舰,是否属实?

易先良:由于越南方面蛮横无理的干扰迫使我们不得不出动海警船,去采取最低级别、最低限度的防卫行动。但我要奉劝越方,应立即停止一切干扰行动。

问: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我们注意到越南声称,近期国际社会在多个场合发声支持越南和平解决争端的行动,请问中方是否认为这是越南方面在自行吹嘘?

易先良:我也注意到越方这一表态,坦率地讲,这一表态令我感到很吃惊,它完全背离了事实。首先要看到,对于越南方面所声称的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包括一些他们的领导人支持越方的立场,这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已经进行了澄清。或许你已经注意到,今天新华社有一条消息,联大主席阿什办公室就越南媒体歪曲报道专门进行了澄清。一些国家和组织已经对越南媒体歪曲事实甚至是捏造事实的报道表达了强烈不满。当然也有极个别的国家不顾事实,不顾真相,也不讲法律,出于一己私利,故意搬弄是非,唯恐天下不乱。我们敦促这些国家回归理性。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都保持了客观公正立场,没有在这个问题上附和或者是支持越南的无理主张,这是基本事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