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近10年9位外国首脑在人民日报发文 大多主动联系

2014-06-13 06:35:14 刘嘉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分享到:

祝贺中国重大节庆日

还有一些国家首脑因与中国关系交好,在中国重大节庆日时也会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表示祝贺。其中2005年春节之际,法国时任总统希拉克就发表了《向中国人民拜年》的文章。

另外德国前总理施罗德在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时发表祝贺信。

他非常真诚地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认为中国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了非常积极的进步。特别是在过去30年里,中国的领导层采取了重大步骤,即实行开放和现代化路线,使人们过上了更加美好的生活。

外国首脑如何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人民日报相关编辑告诉本报记者,国外领导人文章一般由该报评论组负责协调编辑,刊发在“国际论坛”栏目中。多数文章是对方主动联系人民日报刊发的。

从编辑审稿到见报只用了两天

人民日报评论组编辑陈成(化名)介绍,其实大部分文章都是领导人主动找到人民日报要求刊发的。今年5月30日刊发在要闻版上的《马中友谊恒久不变》,就是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主动要求刊发。纳吉布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到人民日报亚太中心分社记者,表示希望刊发文章,并传给记者一篇英文稿件,记者翻译后传给评论组编辑审核。参与审核的有主编和当天的值班主任,主要是检查翻译的语句有无错误,文章内容是否符合中马关系现状,“改动不大,只是个别字词的调整,以尊重作者原文为原则”。稿件审核完毕,再由记者传回纳吉布总理办公室,双方无异议之后,稿件见报。从编辑审稿到见报只用了两天,“见报时间是早就约定好的,我们都希望能在中马建交纪念日这天发表”。

6月8日刊发的巴西总统罗塞夫文章《世界杯中的世界杯》,也是由巴西方面主动提供。据人民日报驻巴西记者颜欢称,这篇文章是巴西外交部与报社直接联系的,记者并未经手。2012年6月,普京访华期间发表《俄罗斯与中国:合作新天地》,则由普京的工作人员联系人民日报驻俄罗斯记者后要求刊发。

也有一小部分文章的发表源于评论组编辑的策划。陈成介绍,去年9月和12月,日本前首相村山富士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署名文章,就是记者主动向村山富士约的稿。“因为我们看到他在本国媒体上发表的一些言论,正是人民日报需要的,所以就请记者与他联系约稿”。约稿多在元首访华、建交若干周年、双边关系有重大突破等契机。

通过评论组发表的外国首脑文章篇幅在1200字左右,多发在要闻版。“版面安排上尊重国际论坛栏目的一贯安排,并不会因其作者是首脑而放在版面头条”。

稿费与普通稿件标准一致

据报道,2013年9月,普京通过公关公司联系到美国《纽约时报》,提供了一篇关于叙利亚问题的800字文章,不过并未获得稿费。陈成介绍,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首脑文章都会支付稿费,只是篇幅不同,数目会略有不同,但与其他稿件的稿费标准一致,并不会单独计算。

除评论组外,广告部门也收到过外国元首的发文请求。2011年4月11日,日本首相菅直人在人民日报第9版以广告形式刊登了一封鸣谢信,感谢所有在大地震中支援日本的国家和地区。这封感谢信是由日本驻华大使馆找到人民日报广告部门,敲定了最终刊登程序。

柔性的公共外交展示方式

菅直人的鸣谢信引起了国内媒体的轰动,登上了网易、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的热门头条。网友绿奇奇称,这封信让他感受到了日本的真诚和礼貌,

在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上,外国首脑文章的转发多为四五百次。在关于巴西总统文章的微博下,有250位网友留言、500多位点赞。网友“螳螂川语”写道,感谢巴西总统的邀请,这样的文章让我感到巴西不是一个遥远的国家,而是一个亲切、有人情味的地方。

对于外国首脑在人民日报上频频发文,陈成认为,“这是对人民日报的一种认可”。她解释,这种认可来自于中国国际影响力提升,中国有底气用更开放、更自信的姿态向世界展现自己;其他国家也更加重视中国,希望中国人民能听到来自该国的声音。

人民日报评论部一位记者表示,海外元首选择外事访问、双边交往等大事件的契机,在报纸发表署名文章,认可的是人民日报作为央级纸媒的传播优势,部分文章不否认是作为一种柔性的公共外交展示方式。“人民日报彰显的是权威性”。

绝大部分的海外国家首脑的署名文章或者稿件来函,一般都会经过该国的大使馆或者驻外分社记者转接或转达。有时候,人民日报社评论组人员也会主动策划,进行约稿,纳入重量级的栏目中包装。(记者刘嘉 见习记者 段久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