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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户籍新政:无出生证明可凭DNA鉴定落户

2014-06-11 11:55:04 张立 杨雪楠 来源:生活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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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落户

凭结婚证即可办

以往案例:郑先生和王女士是夫妻,郑先生想投靠王女士的户籍地落户,被派出所告知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明材料,还有婚龄限制,造成郑先生的投靠落户遇阻。

新政破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原则是父母须到被投靠子女所在地居住生活。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上(含45岁),提前退休、体弱多病的,凭单位退休证明或医院体检证明可不受年龄限制,同时不受原户籍所在地是否有其他子女限制。夫妻投靠落户,凭结婚证既可办理落户手续,不受年龄和婚龄限制,不再需要居(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无出生证明

可凭亲子鉴定落户

以往案例:王女士的女儿出生后一直没办理出生证明,直到孩子上学遇阻。据悉,王女士不仅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还需要经派出所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整个过程下来肯定会耽误孩子正常入学。

新政破解:对于无出生医学证明落户的,可凭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住院记录、产妇病历、生产记录等医疗手续办理出生落户。没有上述手续的,凭刑技部门或鉴定机构出具的DNA鉴定办理。对于无法承担亲子鉴定费用或无法鉴定的,经设区的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核实后,凭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调查材料、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设区的市公安局审批后落户。

非婚生子女

凭出生证明随母落户

以往案例:陈小姐的女儿是非婚生子,日前陈小姐开始给孩子办理落户手续,但是非婚生子女落户没有明确规定,陈小姐想要落户非常困难。

新政破解:非婚生子女原则上凭出生证明随母落户。情况特殊要求随父落户的,需做DNA鉴定,凭结果落户,如父已婚,须征得同户配偶同意后方可办理。为非婚生子女落户后,要及时通报当地卫计部门。刚出生的小孩落户,一律凭出生证明办理,不再要求监护人出具卫计委等其他部门证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不再要求非落户地一方出具未落户证明。

毕业生改派超期

可迁回原籍

以往案例:高校毕业生小白毕业后没有办理原籍落户,而在新居住地落户又存在种种限制条件,一直悬着。

新政破解: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已将户口落在就业地的毕业生,因工作变动离开就业地,但超过教育部门改派期限无法办理改派手续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对于因各种原因持《户口迁移证》未落户的毕业生,不论签发时间和签发地址,一律可在原籍恢复户口。对于离开就业地的,毕业生持相关手续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户口准迁证,公安机关及时予以签发。对持证未落的,派出所可当场办理。

“农转非”可自愿申请

“非转农”一事一议

以往案例:外出务工多年的吕先生决定回乡务农,可在办理户籍“非转农”时卡住了。因为涉及土地划分,当地部门拒绝为他办理。

新政破解:如果居民想办理“农转非”,需满足在小城镇居住生活一年以上,本人自愿“农转非”的条件,凭本人申请,可办理“农转非”手续。凡城郊失地农民,只要本人申请,凭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即可办理“农转非”手续。

关于“非转农”问题,公安部至今没有“非转农”方面的政策出台。但从实际情况及维稳方面考虑,以下情况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从严审批后办理“非转农”手续。一是2003年以后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想回家务农的,可参照2003年公安部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非转农”手续。二是早些年“农转非”在城镇落户,近年来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在城镇没有生活基础,在农村有承包土地及合法固定住房的,凭村委会介绍信、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可办理“非转农”手续。

“三无”人员10年以上注销

本人回来后可恢复

以往案例:肖先生由于长期在外打工,家中又没有其他亲人,他的户籍信息在人口普查中被划为“三无”人员,注销户籍,让他在重新办理户籍时遇到了种种困难。

新政破解:各地将对几次户口整顿核查出的户籍长期无变动、人口信息无照片、无音讯的“三无”人员要登记造册,将户籍信息交由县(区、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统一管理,这些人在办理户口迁移或二代证时,要由县(区、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逐人核实。对于10年以上的“三无”人员及清理出的重复户口中属“三无”人员的,各地可注销其户口,待本人回来后,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恢复。重复户籍清理和审批流程,各地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自行制定操作细则。

户口迁移无需再开具

“无违法犯罪证明”

以往案例:居民何女士在办理户口迁移时,被要求开具迁出地的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社区证明等一系列的证明,否则无法办理。

新政破解:本次出台的新政规定,今后各地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不再要求办理人在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派出所内勤民警落户后,将登录违法人员信息系统查看落户人是否曾经有过违法犯罪经历,并做相应处理。(记者张立杨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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