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6月10日电(蔡敏婕 杨美满)广州市海珠区法院10日对去年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伤医案件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罗某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两名被打医生医药费等共计82650.79元人民币。 2013年10月21日上午,罗某慧的祖母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罗某慧及其家属冲入ICU病房旁的医生休息室,殴打医生熊某明等人,并致熊某明左侧鼻骨凹陷骨折。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0月,罗某慧的祖母在该院住院部6楼的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因病抢救无效死亡。罗某慧及其家属埋怨医生告知太晚,致其未能见死者最后一面,情绪激动,遂带领家属涌入ICU病房旁的医生休息室。 被告及其家属谩骂、殴打出面解释的该院ICU主任熊某明及医生谢某华,致熊某明左侧鼻骨凹陷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谢某华下颔、右上臂、右季肋部等处有皮下出血、擦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罗某慧在法庭上辩称,由于自己和其他家属一直在ICU病房外等待医生通知见奶奶最后一面,可随后从病房里面出来的医生却通知家属,病人已经去世,当时十分生气,要求医生给出合理解释,但医生没有解释清楚,而且态度很差,他一时冲动而为之。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慧无视国家法律,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罗某慧对其犯罪行为直接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熊某明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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