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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太育两儿一女独居30年 靠强制执行维系生存

2014-06-10 06:30:46 熊伟玲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人生七十古来稀,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但鼓楼百岁老人秦太婆(化名)却因与三个儿女发生赡养纠纷,曾4次起诉子女,几经波折后,竟靠着强制执行维系最低生存。

家住鼓楼区古平岗的秦太婆出生于1913年,如今虚岁已经102岁了。秦太婆有两儿一女,长子84岁,最小的女儿也已年近八十,都已是安享晚年、儿孙绕膝的人了。毫无收入的秦太婆也没有养老金和医保,生活开支全靠子女分担。而秦太婆独居30年,30年中,子女为老人赡养费问题争论不休。

4次打官司向儿女争取生活费

据熟悉的邻居介绍,秦太婆除了岁数大,倒也没什么大毛病。一日三餐之外,最多就是吃些水果、喝些牛奶、用些尿垫,医药费开支更是几乎没有。

秦太婆瘫床后,一直由两个儿子一人半个月地轮流照顾着。因为住得不远,每日做好饭菜送过来,再帮着洗洗弄弄。夏天,秦太婆要洗澡,两个儿子备了一个大木盆,让秦太婆坐着,亲手为她洗。

“她有女儿,还要我们几十岁的儿子为她洗澡,这是没办法的呀”,两兄弟说到这儿就心里难受。“我想女儿,但她不想我,有好几年没来了”,秦太婆也在叹息。

秦太婆与女儿的关系僵化也只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自1983年开始,秦太婆为争取生活费先后与儿女打了4场官司。1996年时,法院判三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100元生活费。但女儿竟不愿当面给生活费,硬让社区转交。2011年,生活费大幅上涨,两个儿子认为自己已经在日常照料中已经贴补了很多,拒绝再支付,唯有女儿还坚持每月100元。无奈,秦太婆申请鼓楼区法律援助。在法援律师协调下,3个子女在法院达成协议,约定将秦太婆安顿到社区敬老院,每月1500元的费用由兄妹三人按600、400、500元分担,以后若有增加再按此比例分担。

但当调解书下达后,原本同意住敬老院的秦太婆又不愿去了。这让女儿恼怒,在她看来,不去养老院费用应该大减,于是,她还是坚持每月100元。另外两个儿子则继续轮流“值班”。

加上社区的245元三无人员补贴,两个儿子每人每月负担300元,秦太婆的日子也算过得去了。2013年初,秦太婆满百岁,开始享受“百岁老人补贴”,每月600元。

不料,儿子突然摔伤无法行走,2013年4月,两兄弟为秦太婆请了同一院子的钟点工。钟点工自家做饭时就多做一点送给秦太婆。伙食、家务、个人卫生全包,每月费用1600元。兄弟当时一次性两人每人出1000元,妹妹出900元。但对于之后的费用,三方争执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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