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美国鼓吹法律解决南海争端难实现
2014-06-09 10:05:3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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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参考消息6月9日报道,【路透社伦敦6月6日电】题:中国九段线和海洋法(记者约翰·肯普) 围绕着南中国海岛屿和暗礁的领土争端正在损害中国与其邻国的关系。 美国防长查克·哈格尔不久前在新加坡发表演讲时说:“近几个月来,中国已采取了不利于稳定的单方面行动,维护其在南中国海的主张。”这位防长的讲话激起中方的愤怒回应。 华盛顿表示希望在争端中维持“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通过外交渠道、现有规则和国际法来解决争端。 很多领土主权争端都围绕着“九段线”,在中国官方地图上出现的“九段线”涵盖了几乎整个南中国海。 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中国法官高之国解释说,九段线“已成为围绕着一直隶属于中国的群岛的主权声索及中国提出的对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的捕鱼、航海及其他海上活动的历史权利声索的代名词”。 高之国撰文称,九段线可以成为“潜在的海洋边界划界的函数算法”。高之国认为这是确定中国大陆架的初步尝试。 尽管如此,中国接受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捕鱼、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和专属经济区的所有权利。 中国与南中国海周边的所有国家都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受到条款的约束。一些评论员表示希望公约可以用来和平解决中国与其邻国的争端。 美国外交学会的伊丽莎白·伊科诺米和迈克尔·利瓦伊说:“很多人希望国际法可以给出解决办法。”但他们充满疑虑地指出:“这与历史上的先例南辕北辙。” 2009年,越南和马来西亚根据公约提交了对大陆架的联合主权声索。2013年,菲律宾请求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其与中国的领土争端做出具有约束力的仲裁。中国已表示拒绝接受仲裁。 试图依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存在几大问题。 第一,公约解决争端的条款可能并不适用于南中国海争端。 这些国家在签署公约及批准后,可以退出与某一海上边界争端相关的具有约束力的争端解决程序。2006年在相关的海上边界争端中,中国声明不接受此类仲裁。 更具争议性的是,1996年批准该公约后,中国宣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所有群岛和岛屿拥有主权”。 第二,公约涉及的是海洋法律及群岛周边海域的权利问题。它无法解决与群岛所有权相关的争端。 第三,公约缺乏有效的执行机制。 最后,正如伊科诺米和利瓦伊所指出的,如果忽视边界战略的现实,完全通过商业和法律手段成功解决这些争端是难以实现的。 解决争端的办法必须是政治和外交上的、一种各方都认可的立场。 高之国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中国过于依赖历史为其南中国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限来提供合法性的理由,而其他主权声索国则一再强调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其权利的必要性。但解决办法似乎是在两者之间。” 折衷的解决办法是共同开发资源。高之国写道:“如果要达成一个相关国家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各方应当搁置争端,向达成共同开发的临时解决办法而一同努力。”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鼓励在争端中使用实用的临时性解决办法。一个较为充满希望的例子是北极的斯瓦尔巴群岛。1920年的《斯瓦尔巴条约》承认挪威的主权,但给予所有条约签署国在这一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打猎、捕鱼及开发矿产资源的权利。 在南中国海或许会出现令人满意的类似情况。相关国家应将主权争端搁置一边,同意联合开发渔业、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如果这一解决办法是相当清晰的,那么现在较为棘手的问题是如何实现这一做法。从这一角度而言,美国的立场和哈格尔的言论弊大于利。 美国的立场(在主权问题上不持立场,但坚持法律程序解决争端)是尤为不起作用的,因为没有切实的法律解决办法。最终,华盛顿将不得不利用自己对该地区国家(其中包括其盟友)的影响力,促使其迈向外交与政治上的妥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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