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关于个别与腐败案件有牵涉的民营企业家被选为省、市人大代表的问题。相关方面负责同志与他们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问题性质,对主动给予钱财的,要求本人辞去省、市人大代表职务,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同时,要求有关选举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人大代表推荐、提名、酝酿、选举中,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代表的先进性。 11.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加大清理和检查工作力度。对近几年全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特别是2013年审批的677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排查,对全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开发区进行专项检查,对65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5起,涉案人数30人,已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发现违法违纪线索5个,已转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在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问题15个,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发现10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管理问题,项目所在地政府已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将557个政府投资项目录入省级集中监管平台,加大审计监督、查处和跟踪审计力度,安排政府性投资重点审计项目14个,涉及投资额538.7亿元;建立省级重大投资项目滚动跟踪审计项目库,把35个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列入滚动跟踪审计计划。 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意见》、《政府性投资项目稽查监管结果与投资计划安排挂钩制度》、《政府性投资项目稽查监管调度及通报制度》等系列监管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 1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主要是:专项资金设置重复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多头管理,权责不够明晰;分配使用不够科学,透明度不高;监管不到位等。对此,全面开展排查清理。 一是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对167项专项资金按照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撤销、下放、合并等方式进行了清理整合。其中,对政策执行到期、任务完成、形势已经发生变化的3项,予以撤销;对主要用于补助市县、数额相对固定、适合市县管理的11项,下放市县;对为完成临时性或阶段性目标任务、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年初能够尽量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67项,调整为项目支出管理;对需要重点支持领域必须保留的86项,进行较大幅度整合。重新整合后设立专项资金42项,2014年安排71.3亿元,比2013年减少125项44.3亿元。 二是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对2013年预算安排的与民生直接相关、容易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专项资金开展集中检查,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5件,确认违纪违法问题16件,已分别移交当地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要求限期结案。 三是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修订《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实行全程监控,接受社会监督。 13.关于基层存在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一是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专项治理。对国土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转交我省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点线索进行实地核实,发现违法用地、实施预征地、征地程序不规范、安置补偿未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21件,目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规范土地征收审批。重点对征地补偿标准、社会保障落实等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内容进行审查,强化对本地征收审批权的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一律不得批准征地,所有土地征收项目全部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系统。 三是规范土地征收实施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挪用征地补偿款和以权谋私对外发包土地等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案件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14.关于基层存在贪污截留惠民资金问题。3月21日-3月30日,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从各级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共抽调790人,组成205个检查组,开展了为期10天的惠民资金集中专项检查。围绕2013年省财政筹措安排拨付各地的117项695.6亿元惠民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选择与基层群众直接相关、拨付环节多、容易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涉及泥草房改造、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机补贴、合作医疗、农业保险、种畜补贴等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34个,已立案查处24个,涉案人员35人,党纪政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对8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农惠民政策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惠农资金审计监督的实施办法》。 二是对现行各项惠民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修订完善,实现惠民资金管理制度的全覆盖。 三是加大惠民资金项目审计计划比重,调整2014年年度审计计划,增加对8个国家级贫困县扶贫资金和6个县(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审计调查项目。制定分年度检查计划,力争在2-3年内对全省各类惠民资金全部检查审计一遍,严肃查处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强化涉农部门和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排查隐患,完善程序,加强制约,有效解决惠民资金落实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5.关于基层存在乱收费、乱摊派问题。3月17日至4月1日,全省组成3个检查组,对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60余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进行联合检查,与90家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发现问题近60个,一些典型问题已移交当地纪委处理。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对9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同时,进一步加大清理规范力度,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原有26项基础上,再次取消和调整4项,对6项省级设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采取降低5个百分点一年的措施。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省级取消和放开10项,全省各级取消、放开或降低收费标准21项。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16.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进取、担当意识不强,调查研究不深入,习惯于照抄照搬上级指示,不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问题。结合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强化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进一步树立重落实、敢落实、善落实的良好风气。 17.关于一些有审批权的部门和基层窗口单位办事公开程度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故意拖拉、推诿,吃拿卡要、办事难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从3月17日至4月1日,组成3个检查组,对窗口单位办事难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严肃问责,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 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肃各级政务大厅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细化文明礼貌用语、签到等具体措施,在办事企业和群众中开展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满意度调查,通报全省政务公开及政务大厅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 18.关于公检法系统超标准建设、装修办公用房的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问题。 一是超标准建设问题。全省公检法系统存在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问题的48个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应腾退办公用房149134平方米,整改中一些建筑物无法分割,但我们坚持标准从严、统筹考虑,实际腾退163036平方米,大于应退面积13902平方米。 二是超标准装修问题。对涉及到的141个单位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整改,已经竣工、装修完毕的,在房产维护修缮中按规定标准整改;正在施工、外墙装修已经完工的,室内装修严格执行标准;外墙装修正在进行的,暂停施工,另行处理。 19.关于省公安厅未批先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等问题。一方面,经省委研究决定,省公安厅新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不再由省公安厅建设和使用,由政府收回,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另一方面,对工程建设存在的虚报人数、未批先建问题开展自查,对时任和现任主管副厅长以及时任警务保障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反思、剖析并建章立制。 20.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收受礼品、购物卡的问题。对已发现的16起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已查清问题13起,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个,正在立案调查1个,了结问题1个。在此基础上,对3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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