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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称发达国家75%电子垃圾被非法出口到亚非

2014-06-09 07:02:16 任彦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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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之“绿”是用非洲之“黑”换来的

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一直把发展中国家当作自己的废品处理厂。为了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局面,1989年3月22日,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瑞士巴塞尔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了《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塞尔公约》),中国于1990年3月22日在该公约上签字。公约于1992年5月正式生效。

《巴塞尔公约》旨在遏制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和转移危险废料。公约要求各国把危险废料数量减到最低限度,用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尽可能就地储存和处理。1995年,《巴塞尔公约》的修正案禁止发达国家以最终处置为目的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危险废料,并规定发达国家在1997年年底以前停止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用于回收利用的危险废料。

《巴塞尔公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遏制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的积极作用,但其规定发达国家“在1997年年底以前停止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用于回收利用的危险废料”这一目标显然还远未实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仅2009年一年,从欧盟国家非法出口到西非国家的电子垃圾就高达22万吨。

根据泛非新闻网报道,日前肯尼亚召开会议,商讨如何解决日益泛滥的电子垃圾问题,很多国家在会上强烈谴责欧洲没有遵守《巴塞尔公约》,源源不断地把有毒电子垃圾运往非洲。有评论愤慨地指出,西欧之“绿”是用非洲之“黑”换来的。

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只有两个国家拒绝签署《巴塞尔公约》,一个是美国,另一个是海地。有分析认为,美国拒绝签署,就是为了向国外倾倒电子垃圾预留方便之门,放任有毒垃圾流入他国,把青山绿水留给自己。

正规回收处理渠道根本敌不过非法贸易

其实,欧盟一直努力通过法律手段禁止电子垃圾非法出口。2003年,欧盟专门针对电子垃圾回收处理通过法令,2012年又对该法令进行修正,严防电子垃圾出口到非洲。根据该法令,欧盟要求电子产品生产者在2017年之前必须自行回收出售产品的45%,在2020年之前回收出售产品的65%。

实践证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可以有效遏制电子垃圾外流成灾。在这项制度下,生产者要在产品的生命周期内承担环境责任,完成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它不仅有利于促进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使用,而且可激励生产者使用更多易于循环利用的材料。但欧盟立法对各成员国的约束能力有限,由于回收处理成本高昂,各国基本上各行其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难以落到实处。

目前,欧洲每年花费1300亿欧元进口战略金属,其实部分需求可通过回收电子垃圾得到满足。欧盟环境专员詹尼兹·庞德尼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垃圾根本不是垃圾,而是一座富矿,但由于回收成本太高,处理技术要求也高,相关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撑。

有分析认为,非法的电子垃圾交易比毒品交易更赚钱。扎尼沃德对本报记者说,目前形势下,欧洲的电子垃圾正规回收处理渠道根本敌不过非法贸易。他希望欧洲各国政府加大对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企业的扶持力度。

本报记者了解到,欧洲的电子垃圾大都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港和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运往非洲西海岸。出口商通常会把废旧电子产品藏在二手汽车里,然后开进集装箱。如果被发现,就会以“私人物品”“用于慈善”或者“二手货”等名头蒙混过关。确实,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很难界定二手物品与电子垃圾的不同。另外,欧洲各个港口的管理松紧不同,如果一个港口查得严,出口商很快就会转移到其他管理较松的港口。

有专家认为,发达国家需切实担负起更大责任,在处理电子垃圾领域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记者任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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