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救护车窝串案 时间跨度达三四年 在去年的采访中,“中间人”郑某曾透露,从当年的5月11日接活到6月初出事,前后不过20多天,大概做了两万元生意。而司机胡某却称,自己从正月开始做这生意。 瓯海检察院透露,这起受贿窝串案时间跨度达三四年,涉案人员有调度员、跟车医生、驾驶员等共7人。经温州市卫生局调查,急救中心有4人涉案。 厉某曾经是120接线员,案发时在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上担任随车人员。除他之外,还有3名120接线员参与了倒卖病人信息的行为。这4人中,林某、厉某是急救中心正式职工,叶某和另一位姓林的员工为临时工。三四年间,温州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次将信息转卖给外人。 那么这是怎么样的窝串案呢?首先,在温州华侨骨伤科医院工作过的郑某是中间人。 郑某在采访中曾回答:“我原先在华侨骨伤医院做过事,后来因手头有‘信息’(指其他医院转运病人的信息),所以借他们的救护车拉点私活。我曾在医院分过传单,后来就有120的人跟我联系,说以后有活儿会交给我。” 根据程序,急救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会通知车管科协调派车。而接到林女士电话的当天,车管科没有接到黄先生的转院任务。工作人员把转院的活倒卖给郑某。 郑某收到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发来的病人接送信息后,她再具体安排给司机胡某。 每做一单生意 120工作人员提成20% 当时在温州卫生局的调查中,厉某等4人承认,他们从当年5月中旬开始倒卖患者信息,迄今共收受郑某7900元“回扣”,其中4000元通过银行汇款,3900元是现金交易。 那么是不是7900元呢? 瓯海检察院表示,这7人中,每人每次收取的回扣达一两百元不等,累计多达数万元。 胡某当时接受媒体时说,他在温州华侨骨伤科医院有保底工资,接外面的单子纯粹是赚外快。平时一般由“中间人”郑某发接送病人信息给他,有时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会直接跟他联系。当天林女士这趟活,他先后收到郑某和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发来的3条短信。 胡某有点像抛头露面的“马仔”,负责和病人家属联系、谈价开车、收钱。收费标准150到200元起步,10元一公里。 胡某收的钱交给郑某,让郑某分配,他自己拿一定的工资,比如到杭州一趟他可以拿到150元。 一般随车医生也是胡某找的。胡某说:“那是我在(华侨)医院内科找的一位执业医生,那天正好不当班,就叫了他。不是120指派的医生。” 和郑某、胡某联系的,有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厉某、毕某等人。每做一单生意,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可以提成20%。 事件发生后,瓯海区检察院介入侦查,并查明这是一起受贿窝串案。根据瓯海区检察院的通报,厉某、杨某等7人分别因涉嫌受贿、行贿罪,被检察院机关起诉到法院,已经开庭审理。其中司机杨某因受贿罪,已经被判缓刑,其余6人还未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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