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新标准下中国仅4.1%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2014-06-04 18:16:50 顾瑞珍、余俊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顾瑞珍、余俊杰)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74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1%。

同日发布的《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中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

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按照新标准开展监测,依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个新标准监测实施第一阶段城市仅海口、舟山和拉萨三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超标城市比例为95.9%。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十位城市是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济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郑州。

其他256个城市执行空气质量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为69.5%。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以南,酸雨区面积约占中国国土面积的10.6%。

李干杰表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工地扬尘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争取让老百姓看到、享受到更多的蓝天白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