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湖北男子杀三亲人后自杀 11岁女童成功逃生

2014-06-04 13:50:02 吴奇勇 谢征宇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湖北京山6月4日电 (吴奇勇 谢征宇)4日,记者从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警方获悉,该县日前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凶手将一受害人杀死后跳楼自杀,所幸在案发现场的11岁女童逃生成功。而在案发前数小时,凶手在邻近的湖北省天门市将自己妻子和妻子闺蜜的母亲杀害。

据警方介绍,5月31日晚19时19分许,京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新市镇金茂银河湾小区发生一起男子坠亡事件。接警后,京山警方迅速出警,经侦查查明,凶手张庭,男,1990年11月出生,住天门市竞陵办事处鸿渐路,与妻子王某关系紧张。

5月31日上午,张庭将妻子王某和其“闺蜜”的母亲韩某杀害。随后驱车赶往京山,将受害人高某杀害。高某系凶手张庭的妻子的舅妈。

案发当时,张庭借口“送端午”到高某家中,用锐器将高刺死,高某11岁女儿在张庭掏出刀时,躲进卫生间将门反锁,张庭踹门无果后自己跳楼坠亡。11岁女童见到警方到达楼下后逃出案发现场。

目前,京山、天门警方正联合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受害人善后工作正在展开。(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