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永嘉县沙头镇西垟村多名村民近日拨打热线反映,该村原村支书陈剑(曾用名陈丐科)伪造安置协议建占地近千平方米别墅,此事被媒体曝光、当地纪委查处后,这幢违建别墅为何过了1年多时间仍未拆除。 记者从永嘉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事发时该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后来又起诉至法院,如今官司已结案,该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永嘉县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受理此案,近期将做出执行裁定。 当事村支书 去年因违建被免职 去年3月,温州都市报曝光了沙头镇西垟村村支书陈剑伪造安置协议,违法建别墅,总占地面积960.8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74.3平方米)一事。此后,当地纪委介入调查,陈剑被免职,违法建设存续期间的责任人沙头规划所所长、沙头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时任该县国土局土地登记中心主任)被免职。 而沙头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经办人员陈某被检察机关起诉,经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不过犯罪情节轻微,因其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在这起滥用职权罪的诉讼中,陈剑曾证言:自己的地基被征用只有货币安置,没有房屋拆迁安置,后自己在西垟村建违法建筑,沙头土地所的陈某等来捣过几次,为应付土地部门的监管,自己伪造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永嘉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办公室出具的鉴定意见也证明陈剑该房屋是违法建筑,在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限制建设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去年4月7日,永嘉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陈剑将非法占用面积为960.8平方米的土地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限陈剑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对处罚不服 相继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面对行政处罚决定,一直承认伪造安置协议书的陈剑却不服处罚,提出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又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其建房是符合政府政策规定的合法行为,不属于非法占地行为。今年2月,永嘉县法院审理认为,陈剑的行为属于非法占地行为,国土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无不当,并驳回其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陈剑没有上诉。 一些村民说,陈剑就是想利用法律程序上的“空子”耍赖,故意拖延时间,使得违法建筑至今未被拆除,如果是村民的违法建筑早就给政府拆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永嘉县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最近已受理这起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目前正在审查阶段,近期将作出执行裁定,然后由国土部门组织人员拆除此案的违法建筑。(温州都市报 潘贤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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