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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参与危旧房改造积极性不高 或因补偿标准低

2014-06-03 06:50:15 罗艾桦、江南和新华社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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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及时排查采集数据,给住宅楼建“健康档案”

分散在城中的危旧房屋如同“定时炸弹”,如何事先发现它们成为政府的难题。

浙江省从今年4月开始启动针对危旧房的大排查,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各类商品房、旧住宅区,及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通过排查,政府将给居民住宅楼建起“健康档案”。

此次大排查,主要调查房屋安全状况、老旧房屋管理维护状况、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状况、在建工程和公共场所安全状况等;调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检查老旧房屋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建立完善。

在采集包括住宅楼的坐落、坐标、层数、建筑面积、竣工日期、房屋结构、装修情况,以及产权归属、住户家庭数量、使用情况、物业服务情况等房屋产权和使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后,浙江为居民住宅楼完善“健康档案”,做到有图可查、有数据可查。今年9月底前将完成排查登记建档。

广州市每年对全市房屋进行安全普查,纪录监控危旧房屋的安全状况。2009年至2013年底,合计普查226.3万幢、8.9亿平方米房屋。目前,广州正推进30条街道的信息化地毯式普查,由外业人员在现场通过平板电脑将采集的房屋信息逐一输入系统,建立基于“地—楼—房”空间数据的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广州全年进行常态化日常巡查督修,将被鉴定确认的危险房屋1个月内纳入监管,及时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限期治理通知书》,并上门做说服动员工作。对因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治理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暂时采取装顶加固等排险解危或封堵围蔽措施。

除了“面”上的普查和“线”上的巡查、督修外,广州还制定了房屋抢险应急预案,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分别配备了房屋应急抢险队伍、技术人员、抢险物质,常年保持24小时值班。

补偿标准低、房屋产权复杂,群众参与改造积极性不高

发现危旧房只是第一步,如何进行改造和拆迁是更为艰巨的任务。

广州市逢源街华贵路厚生里5号重建施工时,3、7号受影响部分倒塌,被列为2012年在册危房。由于3、7号是受5号影响倒塌的,业主要求5号业主赔偿,双方对赔偿无法达成一致。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荔湾区分局与逢源街工作人员十多次约谈三幢房屋的业主,对5号业主晓之以法、动之以理,对3、7号业主进行劝导,打消他们的顾虑和过高的赔偿要求。经过十多次协调会艰难的督促和沟通,最终三幢危房业主达成了一致意见:由5号业主参与对3、5、7号房屋一起重建。

“危旧房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建设、规划、文化、房管、街道办等多个职能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大家难以形成合力。”广州市一位房管所所长抱怨:“这些还好说,最头痛是资金问题。”

近年来,随着房价大幅上涨,连片危房改造面积扩大,动迁、建设、开发资金一路攀升,仅广州市恩宁路项目、龙津路项目等五个大连片改造项目,就需资金36.6亿元,但只有恩宁路项目目前明确了12亿元的资金来源。

记者调查发现,广州当地群众参与危旧房改造的积极性不高。一方面是因为缺乏优惠政策,补偿标准也偏低,特别是居住面积较小的被拆迁户,因获得补偿款较低,可能面临无房可住的困境。另一方面,大部分危旧房都是私人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产权关系复杂,地方政府无法处理,导致问题久拖不决。

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在草拟《广州市城镇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拟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全市的危房改造工作,破解全市危房修缮改造报建报批困难的难题,激励群众主动修缮改造危险房屋。房屋安全责任人治理危房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方式委托属地房管部门代管治理,治理费用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安全责任人属于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特困职工家庭的,委托治理的费用可申请适当减免,政府提供的临迁房源的租金按廉租住房有关规定计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排查中发现的危房,将加快改造,做到“拆违先拆危、改旧先改危”。群众如果发现住房安全问题,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建设、规划、房管、建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反映。下一步,浙江将探索危旧房综合治理政策,并完善危旧房改造相关技术标准。

(综合本报记者罗艾桦、江南和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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