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演员黄海波因卖淫嫖娼被北京警方抓获,后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5月3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又获得了新消息:拘留期满的黄海波并没有被北京警方释放。当日上午,北京警方向媒体证实:黄海波因卖淫嫖娼,被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 警方证实:黄海波刘馨予被收容教育半年 5月31日晚,华西都市报记者还多次致电黄海波经纪公司老板周小姐,电话通了,但始终无人接听。据悉,北京有记者联系上了黄海波的经纪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当从记者处得知黄海波被处以收容教育的处罚后,竟然失声痛哭,表示尚未从公司方面得到该消息的正式通知,对此事暂不作回应。 昨日,黄海波嫖娼事件的女主角刘馨予的代理人杨明利律师,发布消息说,他接到了刘馨予的母亲的电话。刘馨予的母亲告诉他说,上午接到了北京丰台警方的口头通知,说是女儿刘馨予已从拘留期满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当刘馨予问警方:黄海波呢?警方回应她,黄海波和刘馨予一样都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 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向北京警方了解,获得准确消息:5月15日,黄海波等人因卖淫嫖娼被警方抓获,并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5月30日,北京警方依照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规定,决定对黄海波等人收容教育6个月。 在拍作品剧组解散? 回应:暂时未听说 早在黄海波因为嫖娼被抓后,他所主演的《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剧组就紧急调整,重新安排拍摄场次,先把没有黄海波的戏全部集中在一起。不过5月31日中午,演员李晟的经纪人傅女士在朋友圈发表感慨称:“都还没来得及去探班,剧组就已经解散了 ……哎……一场奋不顾身却不了了之的爱情。”似乎在暗示剧组已面临解散的危机。 随后也有记者联系到傅女士,对方并未否认,但却低调表示自己不是片方工作人员,不方便多说,“问男主角去吧”。 究竟剧组解散的消息是否属实?5月3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也致电该剧的宣传方,不过对方表示暂时未听说。记者致电在片中有戏出演的郭品超的经纪人小应,对方说:“我们28日就已经拍完所有戏份,现在已经回台北了。暂时没听说剧组要解散的事情。”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目前正在剧中拍摄的演员,据其表示,从黄海波出事至今,剧组一直在正常拍摄,并没有受影响。至于传闻剧组等不了黄海波“收容教育半年”要解散一事,他则说:“目前没有,我这几天都在正常拍摄,包括端午这几天的档期都在组里。应该是不太可能,毕竟已经投了这么多钱,再怎么样也得拍完。”不过该演员也表示,或许剧组要歇工等黄海波。 华西都市报记者杜恩湖任翔 律师说法 处罚太重?“有法律依据” 5月31日,黄海波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6个月的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一些网友认为,黄海波嫖娼已被拘留15天,现在又被收容教育6个月,处罚似乎有些太重。昨晚,一位北京的律师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北京警方对黄海波实施收容教育6个月是合法的,是有法律依据的。目前,北京警方对卖淫嫖娼人员,在执行完行政拘留后,一般来说大都会收容教育。黄海波作为有影响的全国明星,也不例外。 据这位律师介绍,根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的规定,卖淫嫖娼人员中除了年龄不满14岁、患有性病之外的其他急性传染病、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以及被拐骗、强迫卖淫者之外,其他人员均“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收容教育期为六个月至两年。 据了解,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对于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可以提前解除收容教育,但其实际执行的收容教育不得少于原决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黄海波“嫖娼门”回顾 5月16日 演员黄海波被曝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拘留15日,他本人对嫖娼一事供认不讳。 随后,网传黄海波嫖娼细节曝光,疑用假身份证登记开房;“女主角”刘某某样貌也浮出水面,她身高超过180厘米。 5月17日 黄海波所在经纪公司发表声明,对黄海波嫖娼事件向公众致歉,称对黄海波的不当行为深表痛心,同时也期望黄海波能早日与家人团聚。 5月27日 女主角母亲接受媒体访问,否认女儿为人妖,称其小时候做了正畸手术。 5月31日 黄海波拘留期满,仍未被释放,刘某某律师称警方已通知家属,将二人都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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