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延安男子白童由于不能正确对待分手,对女友实施强奸,日前被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3年6月,白童在同学聚会时,对赵某产生好感,随即成为恋人。数月后,赵某了解到白童曾吸食毒品,提出分手,白童却滋生报复念头。2013年10月25日下午7时许,白童将赵某骗至酒店,提出只要发生性关系就同意分手,赵某不愿意。 白童就拿出携带的剪指甲刀威胁赵某,用拳脚殴打赵某,赵某仍然不顺从。白童遂强行脱光赵某衣服,用手机给赵某拍裸体照片,强奸了赵某。 案发后,赵某当即报警,白童逃离酒店,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5月29日,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白童有期徒刑4年。(记者毛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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