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5月29日电(记者李劲峰、冯国栋)面对贩毒分子“零口供”,只有侦听录音资料的情况下,武汉市检察院近期首次利用声纹鉴定技术,将侦听资料转化为呈堂证供,锁定被告的犯罪分子身份,将其绳之以法。 据武汉市检察机关介绍,2012年2月,从广东汕头运毒回武汉的犯罪嫌疑人蒙传玉在武汉被警方抓获,现场缴获冰毒8千克。蒙传玉对自己贩毒事实供认不讳,但表示自己只是“下线”,是按另一犯罪嫌疑人“光光”指示来买毒、运毒。 根据蒙传玉口供和其他证据,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侦听跟踪,确定“光光”才是幕后主谋。但“光光”在指使蒙传玉运毒途中发现情形不对,借机脱身,一直逃匿。 2013年,武汉检察机关接到另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办案人员发现这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才明的声音与此前侦听的“光光”声音相似,由此将蒙传玉运毒案与此案合并。 尽管有蒙传玉指认郭才明就是“光光”,但郭才明多次更改口供,对相关指认予以否认。在郭才明“零口供”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提出应根据侦听资料进行声纹鉴定,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 据介绍,声纹鉴定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比语音特征,确认通话声音是否属于同一个人。公安部出具的声纹鉴定意见显示,侦听资料中“光光”的声音就是郭才明。 此案开庭审理后,面对公诉人提出的鉴定意见,郭才明再未辩解。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和相关证据,武汉市中院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郭才明犯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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