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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夫妇为让儿子生二胎 解除与养女收养关系

2014-05-24 06:37:51 王晨辉 来源: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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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夫妇要解除与养女收养关系

为了儿子生二胎,夫妻俩将养女告上法庭

“单独二胎”引发家庭危机

六旬夫妇要解除与养女收养关系

□通讯员 曹赛萍 赖臣

本报记者 王晨辉

早报讯 “单独二胎”,是我省2013年11月新发布的生育政策,指的是夫妇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

日前,象山法院受理的一起解除收养关系案,就与该政策有关。

为儿子生二胎

解除养女收养关系

王某夫妇都60多岁了,在上世纪80年代初育有一子,之后夫妻想要再生育一个女儿,但正好赶上了1982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想要生女儿的计划,就被搁浅了。

几年之后,王某一亲戚生了个女儿,但亲戚想将女儿送人。王某与亲戚的想法不谋而合,王某夫妇收养了女儿琪琪(化名),同时将琪琪的户口落在自己村里,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琪琪一直很孝顺,与王家关系和睦。

2005年,琪琪有了嫂子,且有了可爱的小侄子。原以为一家人就这么相安无事地继续生活下去,可自去年年底开始,琪琪一家为“单独二胎”发生矛盾。

嫂子认为,琪琪的哥哥其实是独生子女,如果想要再生个孩子,又避免计划生育部门的罚款,那只能让王某夫妇与琪琪解除收养关系。

嫂子的肚子渐渐地显露,计生部门不断地催促。王某夫妇一方面拗不过儿子儿媳,另一方面也想再要一个孙子女,就一纸诉状将养女琪琪告上法院。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琪琪表示愿成全父母及哥嫂的愿望,同意与王某夫妇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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