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辽宁:发现干部“带病提拔”将全程倒查追责

2014-05-23 06:40:03 何勇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分享到:

破格提拔干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被问责干部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等7种情形,今后在辽宁,同级党委不能自行决定了。在做出决定前,应当书面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意见。未经上级答复同意的相关任用事项一律无效。同时,凡是发现“带病提拔”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这是辽宁省近日出台的《关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中做出的规定。

4月中旬,辽宁省出台了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意见、七个办法、两个通知”,在干部选拔任用领域,形成了涵盖从动议到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全流程的系统配套、完整闭合的制度体系,力图切实解决唯分、唯票、唯年龄、唯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现象。

“七个办法”包括动议酝酿、民主推荐、人选考察、政绩考核、任免领导干部票决、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干部任命的全过程、全环节。在“七个办法”中,对竞争性选拔干部,要求厅级干部一般在本省选,县处级一般在本市选,科级一般在本县选;不得跨地区跨部门参加两个职务层次的竞争性选拔。对破格提拔的优秀干部,必须满足艰苦地区工作、关键时刻贡献、急难险重中考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等条件,且不能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讨论前必须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本报沈阳5月22日电 (记者何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