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习近平对新疆乌鲁木齐市“5·22”暴力恐怖案作出重要批示

2014-05-22 14:45:0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习近平对新疆乌鲁木齐市“5·22”暴力恐怖案作出重要批示

要求及时组织救治受伤群众 迅速侦破案件 从严惩处暴恐分子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 5月22日7时50分许,有2辆无牌汽车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一早市冲撞群众,此后2辆车发生爆炸起火。截至发稿时已造成31人死亡,90余人受伤。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得知消息后,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侦破案件,从严惩处暴恐分子;及时组织救治受伤群众,安抚受害者家属,全面加强社会面巡控和重点部位防控,严防发生连锁反应。对暴恐活动和恐怖分子必须警钟长鸣、重拳出击、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已带领工作组赶赴新疆指导案件侦办和处置工作。目前,受伤人员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案件侦破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