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3时许,乐陵市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件。李某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将一公司财务人员劫持。乐陵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于下午5时40分左右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成功解救人质。 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8岁,宁津柴胡店镇人,是一辆挂靠在乐陵市某运输公司车辆的雇用司机,2010年9月,该车在潍坊市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由另外一名人员驾驶运输车,李某坐在副驾驶位置,事故致李某右腿受伤截肢。 该事故保险公司已赔付完毕,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乐陵市某运输公司负连带责任,赔付李某41万元。运输公司不服,已上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21日下午3时许,李某到运输公司,手持凶器将财务人员张某某劫持,要求运输公司立即给付现金30万元。 接到报警后,乐陵市公安局一边向德州市公安局汇报,一边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封锁现场,疏散群众,积极与犯罪嫌疑人沟通。下午5时40分左右,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未造成任何伤亡,人质安全获救。(记者 李榕 杜洪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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