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俄天然气十年“大单”签署 俄将连续供气三十年

2014-05-21 18:59:41 刘辰瑶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瑜辉  
分享到:

中新网北京5月21日电 (记者 刘辰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周吉平21日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总裁米勒签署了《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

据悉,该协议是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共同见证下签署的。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与俄罗斯联邦能矿部部长诺瓦克代表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中俄东线天然气合作项目备忘录》。

据了解,该合同经过十年谈判,是中俄能源战略合作中又一重大里程碑成果。

根据合同,从2018年起,俄罗斯开始通过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向中国供气,输气量逐年增长,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累计合同期30年。

合同约定,主供气源地为俄罗斯东西伯利亚的伊尔库茨克州科维克金气田和萨哈共和国恰扬金气田,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负责气田开发、天然气处理厂和俄罗斯境内管道的建设。中国石油负责中国境内输气管道和储气库等配套设施建设。

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签订,是在中俄两国领导人亲自推动和大力支持下,在两国政府直接指导和参与下,在双方企业长期共同努力下实现的;是中俄两国建立全面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又一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互信互利原则。

中俄天然气合作将加快俄罗斯远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远东地区油气资源开发,实现出口多元化。俄罗斯进口天然气目标市场主要是我国东北、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满足中国国内能源消费增长、改善大气环境、优化能源利用结构、促进能源进口多元化等需求,并带动沿线地区相关产业发展。

中俄双方将按照签署的政府间文件和企业间协议,共同努力,落实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圆满实施。(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