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凌晨,有网友爆料,濮阳市振兴路北段颐和广场附近,一辆牌号为豫J0298警的警车司机酒驾撞人后逃逸。一名围观市民想要拦下肇事车辆,却被拖行百米。次日,濮阳市通报了案情进展及处理结果,证实肇事者为该市交警支队民警,目前其已被拘留。 17日上午,记者在现场走访时,有目击者告诉记者:“受伤的电动车主为女性,年龄在40岁左右。而且,该女子还遭到了对面驶来车辆的二次碾压,伤情较重。” 目击者告诉记者,伤者被送上救护车后,肇事警车的驾驶员想要离开现场,遭到围观群众的阻止。一名男子试图拔下肇事警车的钥匙,结果被该车拖行百米后摔下来。肇事警车随即离开现场。 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有围观者发现司机喝了酒,当时该司机没有穿警服。 记者得知,伤者当天被送到濮阳市人民医院,目前正在接受救治。 5月17日,濮阳市公安局就此事通报了案情的调查情况和最新进展。据警方介绍,交通事故发生在5月15日晚9时30分许,驾驶员系该市交警支队民警张某某。经调查认定,张某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目前,伤员得到妥善救治,伤情平稳。公安机关已对张某某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和伤员伤情鉴定结果,坚决依法公正处理到位。 □记者谷武民通讯员赵振恒 大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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