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非营运轿车试行6年内免检,机动车每两年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便可直接申领检验标志,无须再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昨天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了多项新政。《意见》同时明确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 新政亮点 简化程序 2010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轿车,在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检验社会化 质量监督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工作进度。 省内异地验车 除大型客车、校车外,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机动车可以直接在车辆所在地进行检验,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预约检车 为了解决有的检验机构有些时间段排队较多,有的检验机构有些时间段无车可检等不均衡现象,《意见》还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允许车主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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