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京餐饮业拟按最高标准征油烟排污费 餐企恐雪上加霜

2014-05-16 16:05:38 刘丽靓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受访企业认为,如果加收此项费用,企业会有压力

防治大气污染,除了机动车、燃煤等主要污染源,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餐饮油烟也被列入防治重点。日前,有消息称,北京正研究对餐饮等七个行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征收排污费,征收标准正在制定中,预估收费标准不低于每公斤10元。

对此,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的餐饮企业持续低迷,此时加收排污费无疑雪上加霜,由于当前餐饮业利润率较低,征收排污费对企业的利润有较大的影响。

餐企恐雪上加霜

“目前餐饮企业已经步履艰难,如果再向餐饮企业收费,无疑是在现有众多餐饮收入项目中又增加了一座大山。”北京一家上市大型餐饮企业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环保方面的改造,包括厨房垃圾及地沟油。

“有的餐饮企业已经完成环保改制,投入高额的设备,如果再去收费,无疑对餐饮企业雪上加霜。”金百万企划总监李志锋对记者表示,金百万一直支持环保建设,近几年也在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环保改造。目前,餐饮业受相关政策影响较大,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但是作为民生行业,希望相关部门对餐饮业在实行收费方面不要“一刀切”。

记者同时致电俏江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同时对记者表示,排污费用的征收对企业肯定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公司会遵守相关规定缴纳费用,为维护生态环境平衡添砖加瓦。

该人士称,关于环保建设问题俏江南其实在国贸第一家店就开始了相关工作,包括对于厨房垃圾及地沟油的处理。2014年俏江南根据餐饮市场状况制定了合理的发展战略,也会多方面拓展企业的发展,预计开设10家新店,因此企业业绩是有保证的。

高标准倒逼企业加强环保

实际上,早在2013年9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2014年北京将对挥发性有机物(VOC)征收排污费。

据了解,挥发性有机物(VOC)是形成PM2.5的重要前体物之一,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喷涂、石化、餐饮油烟排放等多种渠道。今年,北京市首次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减排控制对象,根据计划,2013年将减少8000吨挥发性有机物。

北京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王春林日前表示,北京正在研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办法,包括餐饮企业等所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都将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预估收费标准将不会低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即每公斤不低于10元。

此次北京市明确将餐饮业划入高额的排污费征收范围,显示了北京市防污治污的决心,同时也将“烹饪催高PM2.5”话题再次推向高潮。

此前,针对餐饮企业的油烟污染,此前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跃思曾表示,夏季北京城区PM2.5污染源中,烹饪源占到15%-20%左右。他认为,对居民油烟排放进行集中管理,对餐馆油烟过滤系统加强制度化监管,就可以减少很大一部分的PM2.5。

另有环保业专家认为,国家环保总局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但考虑到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该排放标准以不危害人体健康和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为首要考量标准,对大气的环境质量影响为次要考虑因素。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餐厅为了省钱,即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排烟管道和抽风设施,也疏于维护,这会严重影响这些除烟设备的净化效果,更遑论城市里存在的大量无牌经营餐饮小店未经处理就向外排放油烟。

“征收VOC排污费对于餐饮业,以及其他所涉及到的行业来说意味着成本增加,这将进一步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征收是将环保成本显性化,会倒逼餐饮行业加强环保工作。”中投顾问盘雨宏表示。 ■本报记者 刘丽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