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消除将暴恐分子族群符号化的社会心理
2014-05-15 16:20 梁玉春 来源: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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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呈现新的态势,暴恐犯罪活动范围外溢,从新疆扩展到了内地,如2013年“10·28”北京天安门广场吉普车冲撞金水桥事件和今年“3·01”昆明暴力恐怖事件。暴恐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了社会稳定,暴露出反人民、反社会、反文明的邪恶本质,成为社会毒瘤和人民公敌,必须坚决打击,严厉铲除。 由于暴恐活动的策划实施者大都是维吾尔族人,一些汉族群众便将暴恐分子与其族属关联起来,想当然地给其贴上维吾尔族标签,将其族群符号化,一说到暴力恐怖活动,就说是维吾尔族干的。这种心理在内地民间几乎已积淀成了社会心理,影响着部分汉族群众对暴恐分子和维吾尔族的整体认知与态度。 族群社会心理具有传染性、习惯性和持久性。错误的社会心理可能阻碍族际交往,强化族群隔阂与族群边界,有损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对将暴恐分子族群符号化的社会心理,应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危害,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消弭。否则,任其在社会上蔓延,危害极大。 将暴恐分子族群符号化的社会心理是非常错误的。维吾尔族是热爱祖国、爱好和平的民族。暴恐分子只是维吾尔族中的极少数异类,在维吾尔族中的比例极其微小。将极少数暴恐分子扩大化为整个维吾尔族,把极少数暴恐分子的犯罪行径视为维吾尔族所为,就是以少代多,以偏概全,在哲学上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在心理上是对维吾尔族的偏见和歧视,将伤害绝大多数维吾尔族群众的感情。我们必须树立这样的思想:极少数暴恐分子不是维吾尔族的代言人,不能代表最广大维吾尔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恰恰相反,他们败坏了维吾尔族的整体形象和声誉,损害了维吾尔族的根本利益,是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 我们要充分认识将暴恐分子族群符号化的严重危害。 危害一:弱化民族互信。互信是民族团结的前提。中央指出,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民族分裂势力与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相勾连,形成“三股势力”。“三股势力”本质上是恶意政治势力。他们企图挑起民族对立和仇视,削弱民族互信。将暴恐分子族群符号化,可能引发维吾尔族群众的反感和反对,进而破坏民族互信。这正中了民族分裂势力设下的圈套,只能令亲者痛、仇者快。 危害二:加深族群隔阂。族群隔阂是民族团结的绊脚石。族群隔阂主要表现为心理隔阂,是族群之间的心理藩篱,具有内敛性、排他性和疏离性特点,影响族际信息交互传播,不利于族际刻板印象的消除。不可否认,受近年来暴力恐怖事件的影响,当下新疆族群之间尚存一定张力。在社会和民间层面,族群之间更是存在一定程度的隔阂。把暴恐分子族群符号化,将固化族群隔阂壁垒,减少族际信息互动,疏离族际情感,后果十分严重。 危害三:阻滞族际交往。族际交往是民族团结的关键。族际交往理论认为,族际关系与族际交往呈正相关性。族际交往越频繁,越有利于消除族际刻板印象,越有利于建构和谐族际关系。族际交往的实践也表明,那些关系和睦的族群,族际交往都很频繁。将暴恐分子族群符号化,由此引起的心理排斥,势必强化汉族与维吾尔族之间的心理戒备和防范,降低族际交往的意愿、频率和深度。 消除将暴恐分子族群符号化的社会心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是加大对维吾尔族人民热爱祖国、爱好和平、善良淳朴的美德和形象的宣传。充分发掘反映维吾尔族人民爱好和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发挥反分裂斗争主力军作用以及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劳动生活、密切交往交流的史料和现实典型,通过电视、网络、移动通讯、广播、影视、出版等多种媒介宣传,重点向中央电视台和内地各省、市电视台投放播出,让内地汉族民众深入了解维吾尔族人民爱好和平、热爱祖国、反对分裂、珍视团结的主流价值观。 二是大力倡导和全面推行汉族学习当地少数民族语言。语言是交往的工具,更是建立良性族群关系的基础。近年来,自治区大力推行双语教育和MHK考试,促进了新疆少数民族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但是,单向度地要求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还不够,建议在新疆大力倡导汉族学习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通过制度设计安排,在汉语系中小学全面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课程,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汉族公职人员持续开展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培训,尽快推出针对汉族公职人员的少数民族语言水平考试,作为评聘职称和晋升职务的重要条件。 三是在民汉合校实行民汉学生混合居住、混合编班、合班上课。从讲政治的高度,树立“接触消除隔阂、交往增进信任”理念,克服“民汉交往容易引发矛盾”的错误预期,在大学和民汉合校的寄宿制中学,实行民汉学生混合居住、混合编班、合班上课。同时,在校园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汉结对子联谊活动,创设民汉学生密切交往的条件和环境,使他们在交往交流中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为民族团结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新疆少数民族群众与内地汉族群众民间经济交往和加快发展旅游业,吸引内地汉族群众来新疆。国家和自治区制定政策,引导内地汉族群众自发来新疆创业、生活;多渠道为内地汉族群众与新疆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民间经济交往牵线搭桥,实现民汉互惠互利,增强民汉经济依存度,使民汉结成经济命运共同体。加快发展新疆旅游业,吸引内地汉族群众来疆旅游。内地汉族群众来到新疆旅游,一定会接触到新疆少数民族的文化、饮食和风俗习尚,也会与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有交往交流。这些将增进内地群众对新疆少数民族的了解,有助于消除他们对少数民族的误解和错误认知。 □喀什师范学院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梁玉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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