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荔波公安局抓获一名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的网上在逃人员。据称这名嫌犯是民警在建筑工地检查时,意外抓获。 办案民警介绍,当日14时许,荔波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涉爆施工项目安全检查中,发现该工地上的一名工人神色慌张,随即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按兵不动的民警,经过多方比对后,确定此人是网上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为保证抓捕成功, 民警事后与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联系,并装扮成项目部管理人员,以检查工地施工情况为名开展了抓捕行动。 得到配合后,仅用一分钟就将杨某抓获。经查,杨某今年36岁,2013年5月21日,在荔波县恩铭广场持刀导致他人重伤后逃跑。 (莫燕翠 本报记者 张仁东) |
相关阅读:
- [ 05-10]泉港一村主任挪公款给儿子做生意 潜逃10多年
- [ 05-10]泉港一村主任挪公款给儿子做生意 潜逃10多年
- [ 05-08]男子借职务之便倒卖货物后潜逃 多次电话挑衅警方
- [ 05-07]厦门海沧民警反复劝说 潜逃2个月赌场老板终自首
- [ 05-06]云霄:持枪杀人潜逃18年落网 省督杀人案告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